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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洞口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 告

来源:洞口县 作者: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5-04-2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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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干部参加政治轮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再次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2.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健全乡镇(街道、管理区)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4年6月14日,高沙镇等4个单位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现场述法,80余名乡镇(街道、管理区)、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县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不足,以“述法+点评”助推全县法治建设。

3.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积极参与,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管理制度。全县14937名干部职工完成学法考法任务,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依法履职,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依法依规科学决策。推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优先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科学决策关,全年审查、修改政府及部门各类法律文书300余件。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三统一”,及时上报备案,并上传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平均缩减率达80%以上。企业开办实现“一窗受理、0.5个工作日办结”。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等17个“一件事”均已全部打通,切实提升行政效能。。

3.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累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8件,案件纠错率16.67%。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坚持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级整改工作,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7大整改重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并进行整改,共梳理整改问题101个。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开展党委+人大+政府+检察的法治督察工作模式,实现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00余宗,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3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强力倒逼部门依法行政。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免罚事项清单,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启动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适用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减轻处罚,2024年共免于处罚341件,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强化依法治理,不断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全县培养1733名法律明白人“守法示范户”,扎根基层一线,为全社会守法普法建立起第一道“防火墙”。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落实“企业家日”活动和“企业宁静日”,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县长局长行长“三长会审”制度,对246家“白名单”企业,实行三长一体联系制度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法院+商会”联动,法企双向发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政法巡回服务专家团”等护企活动28次,审理涉企案件1658件。

3.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积分换项目“六零”工作法为抓手,一体推进“三源共治”工作,加快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2件,调解成功率98.61%。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5.7%,省委巡视期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0.7%,信访工作法治化被《人民信访》推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获省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高度肯定,被表扬为“县级标杆”,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39.79%,电诈案同比下降46.78%,追赃挽损80.55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治意识仍需强化。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深,仍存在“重发展、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同时,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有待加强,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等现象仍有发生。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单位执法能力偏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法治人才队伍支撑不足。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紧缺,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单位专业力量薄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参与度和实效性仍需强化。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常态长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和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地见效,强化对乡镇(街道、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规范执法、化解争议中的监督纠错功能。

(三)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稳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法治人才和乡镇(街道、管理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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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洞口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 告

来源: 洞口县 作者: 洞口县 2025-04-22 14:5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重点课程,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干部参加政治轮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再次进行了系统的学习。

2.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健全乡镇(街道、管理区)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24年6月14日,高沙镇等4个单位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现场述法,80余名乡镇(街道、管理区)、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县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针见血指出存在的不足,以“述法+点评”助推全县法治建设。

3.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积极参与,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管理制度。全县14937名干部职工完成学法考法任务,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依法履职,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依法依规科学决策。推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优先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科学决策关,全年审查、修改政府及部门各类法律文书300余件。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三统一”,及时上报备案,并上传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时间平均缩减率达80%以上。企业开办实现“一窗受理、0.5个工作日办结”。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开办运输企业”等17个“一件事”均已全部打通,切实提升行政效能。。

3.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累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8件,案件纠错率16.67%。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坚持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级整改工作,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7大整改重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并进行整改,共梳理整改问题101个。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开展党委+人大+政府+检察的法治督察工作模式,实现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全覆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00余宗,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32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强力倒逼部门依法行政。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免罚事项清单,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启动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适用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减轻处罚,2024年共免于处罚341件,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强化依法治理,不断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全县培养1733名法律明白人“守法示范户”,扎根基层一线,为全社会守法普法建立起第一道“防火墙”。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落实“企业家日”活动和“企业宁静日”,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县长局长行长“三长会审”制度,对246家“白名单”企业,实行三长一体联系制度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法院+商会”联动,法企双向发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政法巡回服务专家团”等护企活动28次,审理涉企案件1658件。

3.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积分换项目“六零”工作法为抓手,一体推进“三源共治”工作,加快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2件,调解成功率98.61%。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5.7%,省委巡视期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0.7%,信访工作法治化被《人民信访》推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获省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高度肯定,被表扬为“县级标杆”,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39.79%,电诈案同比下降46.78%,追赃挽损80.55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治意识仍需强化。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深,仍存在“重发展、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同时,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有待加强,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等现象仍有发生。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单位执法能力偏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法治人才队伍支撑不足。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紧缺,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单位专业力量薄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参与度和实效性仍需强化。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常态长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和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地见效,强化对乡镇(街道、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规范执法、化解争议中的监督纠错功能。

(三)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稳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法治人才和乡镇(街道、管理区)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