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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7-02-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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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政办发〔2017〕3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洞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副局以上有关单位:

现将《洞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洞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洞口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有关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全面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100分,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10分)

1.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确权登记颁证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分)。

2.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每个村安排1名以上干部包村(2分)。

3.每个村明确村干部包组负责确权登记外业实测等工作(2分)。

4.每个组明确有一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登记员(2分)。

  5.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措施有力(2分)。

(二)宣传发动(8分)

1.召开包村干部、村支两委等人员动员会,采取宣传车、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2分)。

2.以村为单位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2次以上,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2分)。

3.农户知晓率100%,满意度90%以上(2分)。

4.各类信息、材料、报表上报及时、准确(2分)。

(三)后勤保障()

1.乡镇(街道、管理区)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一间办公室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2)

2.各村为技术测绘公司提供必要的吃住方便,配合技术测绘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分)。

(四)业务操作(48分)

1.二轮土地承包等相关资料收集完整(2分)。未收集完整,按比例记分。

2.各阶段业务到位,并有记录(3分)。

3.入户核实工作到位,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地、地不漏界,入户核实率达100%5分)。

达不到要求,出现一起扣1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4.《入户调查表》农户签字认可率100%4分)。

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农户签字(含委托代签)认可率达不到90%的不得分。

5.《入户调查表》填写规范、内容完整(4分)。

每发现一份达不到要求,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6.确认承包面积的方法经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确定且正确、计算准确(5分)。

没经村民会议或户主会议确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评资格。计算有差错,每次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7.确认面积情况公示规范、到位(3分)。

凡发现未按照要求公示,此项不得分。

8.《登记簿》填写规范、内容完整、整洁美观(3分)。

每发现一份达不到要求,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9.电子信息录入无差错(5分)。

每发现一处差错,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10.证书发放规范、到位,发证率达到100%6分)。

每发现一户应确权登记颁证农户未颁给新证,扣1分,扣完为止。

11.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现状调查登记工作规范、到位(2分)。

每发现一起未调查登记,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

12.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规范、到位(6分)。

达不到要求或发现有一项未落实,此项不得分。

(五)工作实绩(30分)

1.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外业工作任务(10分),因特殊情况造成全县整体推迟的顺延。

因乡镇(街道、管理区)工作不力导致延期的,每延期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2.工作质量符合县里的统一要求,实现证、账、簿、地四相符10分)。

每发现一处证、账、簿、地不统一,扣1分,扣完为止。

3.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群众信访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无矛盾纠纷激化,无因处理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农户到县集体上访,保持农村社会稳定(10分)。

凡发生一起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群众集体上访,到本县的扣2分、到县以上的扣3分,扣完为止。

三、考评方式

(一)乡镇自查。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在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上报总结材料。

(二)县考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考评组到乡镇(街道、管理区),抽查面要求达到: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区)随机走访2个村,每村3个组、每组5个农户。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评打分。

(三)综合考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汇总验收考评情况后,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区)进行综合评分。

四、奖惩办法

1.目标责任期限:20171日至2017630日。因特殊情况造成全县整体推迟的顺延。

2.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专项目标考核,并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得分后分三类计奖,第一类为高沙、黄桥、石江、竹市、山门、又兰、花园、雪峰等8个乡镇(街道、管理区),第一名奖2万元,第二名奖1.5万元,第二类为罗溪、杨林、水东、月溪、岩山、江口、花古、石柱、醪田等9个乡镇,第一名奖1.5万元,第二名奖1万元,第三类为茶铺、长塘、桐山、古楼、大屋、文昌、渣坪等7个乡镇(街道、管理区),第一名奖1万元,第二名奖0.5万元,所有得奖的单位得分必须95分以上,所有奖励资金从县财政配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专项资金中解决。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镇村应拨经费1000。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当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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