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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 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7-04-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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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农监办[2017]3号

 

洞口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

 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党(工)委、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相关责任单位:

现将《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洞口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

 

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工作要点

 

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惠农政策、治理涉农乱收费、完善监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途径和办法,不断提高农民维权监管工作实效和水平,为促进农村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监督

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确保给农民、村级组织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各种补贴、补助、补偿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突出抓好对重点补贴项目、重点发放环节、重点发放对象的监管。重点补贴项目是一些资金量比较大且发放标准不统一的项目,如种粮类、民政类和卫生类等补贴项目。重点发放环节是基础数据采集环节,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重点发放对象是一些补贴大户和村组干部,如种粮奖励、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荒山造林等补贴大户以及享受危房改造、农村低保、自然灾害等补助资金的村干部,要逐一排查核实,防止虚报套取问题。全面落实惠农补贴信息备案制,相关涉农部门要在上级惠农补贴资金的文件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惠农补贴政策、文件等信息到减负部门备案对逾期不备案的单位每次扣绩效文明考核分值2分,并对其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全面清理所有惠农补贴项目,将经常性、固定性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减少发放环节和降低发放成本。加大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涉农专项治理

按照省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继续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向农民乱收费的治理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教辅资料征订和学生保险费不规范、银信部门向“一卡通”农户收取年费等问题;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治理重点是,村级报刊订阅费超标、乡镇以考核名义截留转移支付、用转移支付为村干部购买保险以及一些部门以捐赠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开展贫困地区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扶贫开发资金落实过程中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代扣代缴以及搭车收费、集资摊派等问题。适应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延伸监管领域,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

三、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进一步完善检查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效果。经常开展明查暗访,保持日常监督的常态化;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年度大检查制度,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检查结果作为重点监控、目标管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继续对领导不重视、减负惠农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街道、管理区)相关责任单位实行重点监控或通报批评。重点监控和通报批评的乡镇(街道、管理区)相关责任单位要扎实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综合治理,县里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督查,帮助抓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严格年底检查验收,对于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第二年继续或新列为重点监控单位。

四、严格操作程序,抓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

各地要按照“先议事后审批、先审批后实施、先验收后奖补”的基本要求,规范一事一议项目操作程序。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分年度、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杜绝一村多个项目的情况根据项目覆盖人口数量、工程量大小、考核验收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减负、财政等部门分工合作,既要明确部门职责,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研究、审核、验收等。组织开展一事一议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审计筹资筹劳、负债建设和资金劳务使用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未开展民主议事、超标准筹资筹劳、新增加村级债务、挪用和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加强一事一议制度建设,制定一事一议规范性文件,指导一事一议项目规范实施。

五、坚持标本兼治,抓好监管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对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已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要不定期清理。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监督电话等相关事项须在乡镇(街道、管理区)政府和收费单位现场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提高收费透明度。要切实落实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公费订阅报刊以党报党刊为主,任何部门不得以任务分解、下指标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杂志。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及时更新内容,标明举报电话,督促发放到户。建立健全农民负担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畅通农民负担信访渠道,依托《洞口农业网》的“农民负担信箱”,建立网上受理平台,及时答复网民的政策咨询,受理网民的问题投诉,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的直接查处力度,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六、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机构队伍建设

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调整和充实农民维权监管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所有涉农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继续将农民维权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情况直接与责任单位评先评优以及单位负责人提拔、任用挂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乡镇(街道、管理区)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民维权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召开农民维权监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新时期农民维权监管工作。举办农民维权监管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各单位信息上报交流,认真总结、提高、推介好经验、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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