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助对象 |
资助比例或人数 |
资助标准 |
1 |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政策 |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入园幼儿总数的10% |
1000元/生.年 |
2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
全省约按寄宿生总数的1/3确定 |
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
3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生的20% |
平均2000元/生.年 |
4 |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 |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符合条件对象全纳入 |
省示范性高中1000元/生.学期,非示范性高中800元/生.学期 |
5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
一二年级中职学生 |
集中连片地区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非集中连片地区为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 |
2000元/生.年 |
6 |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
一二三年级学生 |
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学生、涉农专业学生、10%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400元/生.年 |
7 |
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
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生的20% |
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
8 |
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
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 |
在校生的3% |
5000元/生•年 |
9 |
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政策 |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二年级以上) |
中央分配指标,全国共5万名 |
8000元/生•年 |
10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100% |
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 |
11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 |
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
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
硕士研究生不低于8000元/生•年,不高于12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0000元/生•年,不高于18000元/生•年 |
12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 |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
中央分配指标,我省再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 |
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
13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
实际需求人数 |
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 |
14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
到全省51个贫困县乡镇及以下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
2015年以来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 |
博士生10000元/生.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生.年,本科生500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连续补偿三年 |
15 |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普通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普通高校学生 |
实际人数 |
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年 |
16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实际人数 |
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 |
17 |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 |
实际人数 |
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