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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告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7-1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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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政告〔2019〕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现将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按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县级统筹、以校为主。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制定方案,监督和指导县城学校的入学工作。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入学实施办法,全面做好有关政策及精神的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好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整体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因素以及原划片区域生源变化,确定学校招生片区。学生以户籍所在地和合法稳定居住地为依据登记入学。学校不能跨片区招生,家长不得择校。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片区划分

计划总招收44个班2420人

(一)文昌一小

计划招收8个班440人。

招生片区:平溪江以南、蔡锷南路以西区域,包括龙洲、平青村及县园艺场。

(二)文昌二小

计划招收9个班495人。

招生片区:文昌北路以东、平溪江以北、砚龙路以西区域,以及健民路以东、双龙路以北、文昌北路以西区域。

(三)文昌三小

计划招收9个班495人。

招生片区:健民路以西、平溪江以北区域,以及健民路以东、平溪江以北、文昌北路以西、双龙路以南区域,包括高渡村、平渡村、大桥村,煤矿棚户改造区。

(四)思源实验学校

计划招收7个班385人

招生片区:砚龙路以东、桔城东路以北、雪峰东路以北区域,包括金武村、平栋村。

(五)新平小学

计划招收2个班110人。

招生片区:砚龙路以东、平溪江以北、桔城东路以南区域,以及雪峰东路以南、蔡锷北路以东、平溪江以北区域,包括新平村。

(六)洞口学校小学部(原洞口中学)

计划招收3个班165人。

招生片区:林业局苗圃棚户改造区、荷子塘社区。县城其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所在片区学校未能入学学生,可自愿选择至该校就读。不得招收双联、元丰、天井、平梅四所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学生。

(七)芙蓉学校(原花古中心小学)

计划招收5个班,除原招生片区外,蔡锷南路以东、黎园中路以南区域纳入其招生片区。

(八)洞口经开区田家学校(原田家小学)

计划招收1个班55人。

招生片区:平溪江以南、蔡锷南路以东、黎园中路以北区域,包括田家村。

三、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片区划分

计划总招收53个班2915人。

(一)思源实验学校

计划招收14个班770人。

招生片区:峡口路以东、平溪江以北区域,包括平栋村、金武村、新平村。

(二)洞口九中初中部(与县一中托管的文昌学校联合办学,师资等资源共享)

计划招收8个班440人。

招生片区:高渡村、平渡村、大桥村、平青村、县园艺场,龙安路以西区域以及煤矿棚户改造区。

(三)城关中学

计划招收14个班770人。

招生片区:峡口路以西、平溪江以北、龙安路以东区域,以及蔡锷南路以西、平溪江以南区域,包括龙洲。

(四)洞口学校初中部(原洞口中学)

计划招收4个班220人。招生规模以实际招收学生人数为准。

招生范围除周围的天井、平梅、华南、元丰、双联、报木村外,苗圃及林业局棚户改造区纳入其招生片区。县城其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所在片区学校未能入学学生,可自愿选择至该校就读。

(五)花古中学

    计划招收8个班440人。除原招生区域外,平溪江以南、蔡锷南路以东区域纳入其招生片区。

(六)思源学校木瓜分校(与思源学校联合办学,师资等资源共享)

计划招收5个班275人。除原招生区域外,红卫村纳入其招生片区(该村靠近洞口中学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洞口中学就读)。县城其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所在片区学校未能入学学生,可自愿选择至该校就读。

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入学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对象身份条件及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县城有户有房居民子女,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户口迁入截至政府发布通告之日);②父母身份证;③房屋权属证书或与房产企业网签打印的具有防伪条形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2.县城有户无房或有房无户子女,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户口迁入截至政府发布通告之日)或房屋权属证书(含与房产企业网签打印的具有防伪条形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②父母身份证;③水电或电视或网络开户证件及缴费发票。

3.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一方现役军人证;④部队政治部公函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居住满一年时间以上(截至2019年7月31日)有效租赁合同、房主的房屋权属证书④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满一年时间以上(截至2019年7月31日)合法有效《劳务用工合同》或门面租赁合同连续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或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租住房屋的随迁子女父母,所提供租赁房屋的房主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必须经房主签字证明属实。

凡属一年级新生的,还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属七年级新生的,还需查验小学学籍卡。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入学安排

(一)预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7月24日(周三)至7月27日。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区域对应招生学校的对应类别窗口报名登记。方法:核对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逻辑关联性)→收集复印件→登记信息→签订《家长承诺书》→再审核证件→建立新生档案。各学校及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人员对申请报名登记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严格认真审查,符合规定条件且属于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方可予以登记。予以登记的学生,退回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保存学校与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人员共同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分门别类、一生一档备查。报名时由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派专人现场验证。

(二)实地核查时间:7月25日(周四)至7月28日。县教育局招生工作组会同招生学校对已报名登记学生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并确认就读资格。对有疑问学生,要求家长再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并采取到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实和现场走访方式进行确认,严防弄虚作假择校行为发生。方法:列举个案问题→分组培训、落实责任→深入部门、住地调查→公示调查结果。要求:1.学校派出的调查员应公平公正、深入细致、全面核准入学对象的真实情况。如有徇私舞弊的,将严厉问责。2.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应配合学校派出的调查人员,向上门走访的调查人员提供真实信息。拒不配合的,学校可拒收该入学对象。

(三)实行分批次安排学位时间:7月29日(周一)至7月30日。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向社会公示的计划招生数量,在学位安排时采取分批次的办法:

第一批次:县城有户有房居民子女、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第二批次:县城有户无房或有房无户子女。

第三批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基本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次类推。前一批次录完,剩下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要求,组织各方代表设立监督组,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抽签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其他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学生一律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四)分校公示新生时间:7月31日(周三),对审查合格确认就读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进行公示。

(五)正式报名入学时间:8月29日(周四)至8月30日,已公示录取的学生到各招生学校办理正式报名入学手续。

六、其他入学事项

(一)申请转学学生入学安排。为控制大班额,凡符合县城入学条件,申请转入县城小学、县城初中就读的学生,可分别自主选择到洞口学校小学部、洞口经开区田家学校和木瓜中学、洞口九中初中部、创新学校就读,县城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不能转学。报名入学时间与新生同期进行。

(二)棚户改造区学生入学安排。苗圃棚户改造区一年级新生到洞口学校小学部就读,七年级新生到洞口学校初中部就读。煤矿棚户改造区一年级新生到文昌三小就读,七年级新生到洞口九中初中部就读。原在县城其他学校就读学生,仍可选择原校就读。报名登记入学时间与县城其他学校同期进行。

七、工作纪律

(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不违规招生;严格执行规定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县教育局要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入学过程中,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县城入学资格,责令回原户籍地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三)严禁择校行为。符合入学报名的学生只能到居住区域对应招生学校的对应窗口报名登记,不能到多个招生学校或窗口重复报名登记,凡重复报名登记者,视为新转入学生,只能安排到洞口学校(九年一贯制)、洞口经开区田家学校或木瓜中学、创新学校就读。严查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级党政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县城化解大班额和招生工作大局,对招生政策要大力宣传、模范遵守,做到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干预招生工作,凡违反者,由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7222595,7234217。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为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建设教育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本通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洞口县2019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片区示意图附件一

洞口县2019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片区示意图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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