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公开选拔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公开选拔一批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正副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名额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公开选拔正科级后备干部8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200名。
二、选拔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正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在选拔对象之列):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在本职工作岗位工作勤奋,业绩较为突出;
2、大专以上(含专科)学历;
3、工作年限原则上满二年,选调生、研究生、少数民族干部工龄可放宽为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
5、任职年限。正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6、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男48周岁以下(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选拔的程序
1、发布公选公告(
县委组织部将公开选拔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通知及公告印发至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并在洞口党建网站(http://www.dkdj.gov.cn)发布公选公告。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由各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党委(党组)具体负责实施(党组织关系在乡镇的由乡镇党委负责推荐)。推荐名额按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科级领导职数计算,正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每个乡镇4名,每个县直正局级单位2名。副科级党政领导职数和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名额比例为1:1。
有专业特长或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学历)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以自荐,自荐人选不占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洞组发〔2008〕21号文件要求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确定建议人选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把关,并将《洞口县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册》、《洞口县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登记表》及建议人选近期同底2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及电子版照片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电话:0739-7234936)。
3、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人选由各单位统一到县公选办报名,自荐人选经所在乡镇党委或县直局级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提出书面推荐鉴定意见,由本人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县委公选办报名,每人交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时间为
4、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考试、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分别命题,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基本依据,只考公共科目和时事政治(近一年内)。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百分制计分,对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参选人员实行加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正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100名(差额2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260名(差额60名)。
5、考察公示(
县委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后备干部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
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民主测评情况、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排名。正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全县正科级后备干部8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副科级后备干部200名。对研究确定的后备干部在洞口党建网站和所在单位公示7天。
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经调查属实的即时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今后我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电话:0739-723493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