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常发干[2020]5号
关于胡峻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经2020年12月15日洞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 峻同志任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祚麒同志任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总生同志任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洞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