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经2021年1月15日洞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曾纪飘同志为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文立中同志为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恒生同志为洞口县审计局局长;
胡小许同志为洞口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曾纪飘同志洞口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曾 刚同志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曾志贤同志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恒生同志洞口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明庆同志洞口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长益同志洞口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
洞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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