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劳动者: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公告如下:
一、成立4个招工小分队。由县人社局牵头,洞口经开区、县科工局参加。每个小分队负责6个乡镇(街道、管理区),深入到每个乡镇、村组进行招工,宣讲招工的优惠奖励政策,每个乡镇、村设立招工站点,实打实、点对点招工。
二、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到县域内规模工业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实行奖励。在疫情防控期间(截止5月31日),对参加企业招聘人员实行如下奖励措施,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解决。(一)凡是上岗满三个月的员工,政府补贴员工本人交通费100元/人。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政府奖励员工300元/人。开展老员工介绍推荐新员工“手拉手”活动,老员工每介绍成功一名新员工并工作满三个月,奖励老员工100元。(二)返岗上岗员工较多的乡镇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科工局派车赴乡镇接员工上岗。
三、企业必须按规定发放疫情防护用品,做好系列防疫措施和普及自我防疫知识,消除员工返岗上岗担心感染的顾虑。
四、实施网上招聘。企业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洞口就业”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进行网上招聘,应聘人员可在公众号上查询应聘。现有部分招聘岗位为:总经理、销售主管、办公文秘、会计、出纳、保安、保洁、业务员、普工等。
联系人:15115986158(袁海林) 15115986488(曾广惠)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关注洞口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