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政治专项行动有关成果的函》(水体函〔2022〕4号)文件要求,由我管委会对存在的水环境问题:“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 |
整改目标 |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COD浓度月均值达标。 |
整改措施 |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引进环保管家和第三方环境治理、制作文化环保长廊、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召开理论中心组环保学习会议、召开入园企业环保工作专题会议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提高企业思想认识,坚决纠正“重发展、轻保护”“重生产、轻治理”的思想偏差,切实加强环保工作使命感。 (二)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迅速对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园区制定管网巡查制度,对污水管网各集中汇入井进行排查,邀请检测公司对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对各重点企业排污口进行排查。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废水排放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部署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低的专项整改工作。做好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销号工作,落实好关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相关问题,建立健全园区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监控机制,采取在线监测、定期抽样检测等方式对园区内企业进水浓度进行监控和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协调责任和推进进度,建立排查验收机制;排查整治园区雨污管网,采用技术手段现场排查、维护疏通管网等措施,确保园区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前的预防工作。 |
整改成效 |
园区对雨污分流情况进行排查,对涉水企业排污口进行排查,对雨污管网进行勘察,加强开展管网排查维护,对管网损坏段进行维修,污水处理厂进水口COD浓度月均值达标。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洞口县经开区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受理部门: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739-7226383
联系地址: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