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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11-2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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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跟踪评价由来

洞口经济开发区(原名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是原湖南省体改委于 1992

年以湘体改字[1992]77 号《关于建立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的批复》批准同意建 立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高沙经济开发区原核准面积 380.92 公顷,其四至范 围为:东至廖水河西岸、农蔬村,南至廖水北岸、农蔬村,西至金光大道以西 550 米、木山村、月英村、巴水村,北至巴水村、五里村。

1994 3 月,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经济开发区

(湘政发[1994]5 号)。

2004 3 月在县城建设新区,高沙镇原有企业原地保留,自然发展。

2006 年国家发改委核准园区面积为 3.8092km22006 1 月,在国务院三部 委联合组织的开发区清理整顿中予以保留(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 8 号)。2006 7 月,省发改委原则同意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迁址至洞口县城(湘发改函 [2006]43 )2006 10 月,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备案,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综 合开发区,同时将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

2013 2 月,洞口经开区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洞口经济开

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26 )。此次规划范围西至蔡锷南路,

北至平溪河,东到下湾园艺场、方家山一带,南至三可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总用

878.66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861.26 公顷),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开发面积 4km2,二期开发面积 2.5661km2,三期开发面积 2.2205km2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 2017 11 7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 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 号)以及《湖南省 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函

[2018]33 号),要求开展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工业区概况

规划名称: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

实施单位: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理位置:洞口

产业定位:以农产品加工为特色先导,生物与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物流产业全面发展。

三、规划实施单位概况

1、实施单位: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地址: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

3、邮    编:422300

四、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荣望城科技产业园厂房C-11501

3、邮    箱:18073131486@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遐18073131486

五、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工业区基础设施现状、环境质量现状、主要污染源及各企业现状、环境管理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调查,核算工业区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量;调查分析园区管委会以及区内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对工业区规划与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分析说明工业区对于规划的执行情况等,从环保角度对工业区建设规划的执行做出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进行环境管理、优化具体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六、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编制完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审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看法;公众认为该规划实施对当地造成了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公众最担心规划后续建设项目增多时哪方面的影响;公众认为希望该规划在环保方面做哪些改进;公众认为对该规划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是否满意;综合考虑环境和经济因素,公众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本区域的影响是哪方面的;公众认为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工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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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11-24 11:44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跟踪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跟踪评价由来

洞口经济开发区(原名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是原湖南省体改委于 1992

年以湘体改字[1992]77 号《关于建立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的批复》批准同意建 立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高沙经济开发区原核准面积 380.92 公顷,其四至范 围为:东至廖水河西岸、农蔬村,南至廖水北岸、农蔬村,西至金光大道以西 550 米、木山村、月英村、巴水村,北至巴水村、五里村。

1994 3 月,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经济开发区

(湘政发[1994]5 号)。

2004 3 月在县城建设新区,高沙镇原有企业原地保留,自然发展。

2006 年国家发改委核准园区面积为 3.8092km22006 1 月,在国务院三部 委联合组织的开发区清理整顿中予以保留(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 8 号)。2006 7 月,省发改委原则同意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迁址至洞口县城(湘发改函 [2006]43 )2006 10 月,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备案,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综 合开发区,同时将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

2013 2 月,洞口经开区取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洞口经济开

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3]26 )。此次规划范围西至蔡锷南路,

北至平溪河,东到下湾园艺场、方家山一带,南至三可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总用

878.66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861.26 公顷),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开发面积 4km2,二期开发面积 2.5661km2,三期开发面积 2.2205km2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 2017 11 7 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 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 号)以及《湖南省 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函

[2018]33 号),要求开展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工业区概况

规划名称: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规划

实施单位: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理位置:洞口

产业定位:以农产品加工为特色先导,生物与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物流产业全面发展。

三、规划实施单位概况

1、实施单位: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地址: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

3、邮    编:422300

四、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荣望城科技产业园厂房C-11501

3、邮    箱:18073131486@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遐18073131486

五、跟踪评价的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工业区基础设施现状、环境质量现状、主要污染源及各企业现状、环境管理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调查,核算工业区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量;调查分析园区管委会以及区内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对工业区规划与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分析说明工业区对于规划的执行情况等,从环保角度对工业区建设规划的执行做出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进行环境管理、优化具体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六、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与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编制完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告书审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看法;公众认为该规划实施对当地造成了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公众最担心规划后续建设项目增多时哪方面的影响;公众认为希望该规划在环保方面做哪些改进;公众认为对该规划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是否满意;综合考虑环境和经济因素,公众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本区域的影响是哪方面的;公众认为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工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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