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3月28日上午,我县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四批(D2SY202403270006*)号信访举报事项,现已办结,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勇军废品站”即“洞口县勇军再生资源利用厂”,2022年4月25日,由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大冲村曹家组村民周雪明,占地面积2997平方米。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的加工、回收、销售,水产品的收购、养殖、批发、零售等。目前该厂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的分拣和破碎。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勇军废品站手续不全的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30日,经石江镇现场核查,该企业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发改立项备案、使用林地许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排污许可等行政手续,手续基本齐全。
(二)关于废水直排,污染周边农田、产生刺鼻气味的问题不属实
2024年3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废塑料瓶分拣、破碎、打包,未发现废水排口,生活废水排入四级沉淀化粪池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厂区外鼻嗅无异味,2023年10月23日,企业委托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因子低于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限值。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四、问责情况
无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镇村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入户宣传政策,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二是要求厂方主动作为,积极化解与周边村民矛盾;三是督促厂方做好环境卫生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经办人:尹军锋 石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13574973333
许名友 石江镇人大主席 13873906666
附件: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发改立项备案、使用林地许可、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手续资料
2.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记录
3.企业废气检测报告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