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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洞口县高沙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高沙镇 作者:高沙镇 发布时间: 2024-08-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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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洞口县高沙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续建)项目市场实施主体。现就有关实施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要实施内容
    1、柑桔标准园建设项目
    打造标准柑桔园3个,持续在高沙镇雪峰蜜桔基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严控农业投入品准入,使用优质种苗,推广应用无人植保机、化肥深施机、生物质制肥机等绿色环保、智能高效先进农机具。建设总面积300亩,单个面积不低于80亩。
    主要建设内容:柑桔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电排、生产道改造、绿色防控杀虫灯、水肥一体化建设等)
    2、雪峰蜜桔一二三产业融合及品牌提升建设项目
    打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集散平台功能区,搭建全国柑桔物流信息交流平台,持续打造提升直播带货平台,积极探索众筹、私人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拓宽农产品电商上行通道。支持建立雪峰蜜桔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3、雪峰蜜桔初加工保鲜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配送库和冷库、仓库。培育蜜桔初加工企业:继续支持入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改造柑桔生产及包装配套设施。
    4、“雪峰蜜桔”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建设项目
    在高沙城镇范围内加大产品宣传、打造雪峰蜜桔“高沙红”品牌、打造蜜桔街。并在全镇投放各类大型雪峰蜜桔广告、参加各级农博会。
    二、实施主体遴选要求
    1.遴选对象:参与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市场主体自公告之日前登记注册。必需是从事柑桔产业加工、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遴选要求: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能够承担1:3的中央财政配套,项目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等内容,确保项目验收。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等。
    3.申请实施限制条件:实施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不良征信记录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申报。
    三、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实施主体申报表;
    2.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1000字左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发展沿革,企业规模,企业主营产品数量、质量、销售情况及效益等);二是下一步的规划、打算,包括近五年发展目标、拟建设的重点投资项目等;三是土地流转证明(租赁合同)和加工、仓储、办公等场地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规范的财务制度或财务报表(家庭农场可不提供);
    6.企业资信报告证明;
    7.企业足额投入自筹资金的承诺书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8.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帮扶产业考核、督查、检查、审计等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申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市场主体向高沙镇农业产业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并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申报。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高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申报资料需提交装订完整的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1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大源 15073983050 杨克勇 15973955505
    五、遴选结果
    为确保遴选结果公正透明,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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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洞口县高沙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高沙镇 作者: 高沙镇 2024-08-30 11: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洞口县高沙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续建)项目市场实施主体。现就有关实施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要实施内容
    1、柑桔标准园建设项目
    打造标准柑桔园3个,持续在高沙镇雪峰蜜桔基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严控农业投入品准入,使用优质种苗,推广应用无人植保机、化肥深施机、生物质制肥机等绿色环保、智能高效先进农机具。建设总面积300亩,单个面积不低于80亩。
    主要建设内容:柑桔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电排、生产道改造、绿色防控杀虫灯、水肥一体化建设等)
    2、雪峰蜜桔一二三产业融合及品牌提升建设项目
    打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集散平台功能区,搭建全国柑桔物流信息交流平台,持续打造提升直播带货平台,积极探索众筹、私人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拓宽农产品电商上行通道。支持建立雪峰蜜桔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3、雪峰蜜桔初加工保鲜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建设配送库和冷库、仓库。培育蜜桔初加工企业:继续支持入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改造柑桔生产及包装配套设施。
    4、“雪峰蜜桔”区域公共品牌推广建设项目
    在高沙城镇范围内加大产品宣传、打造雪峰蜜桔“高沙红”品牌、打造蜜桔街。并在全镇投放各类大型雪峰蜜桔广告、参加各级农博会。
    二、实施主体遴选要求
    1.遴选对象:参与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市场主体自公告之日前登记注册。必需是从事柑桔产业加工、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遴选要求: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能够承担1:3的中央财政配套,项目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等内容,确保项目验收。其法人代表及合伙人必须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诚信度高、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等。
    3.申请实施限制条件:实施主体涉黑涉恶的;项目区内涉及“大棚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不良征信记录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申报。
    三、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实施主体申报表;
    2.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1000字左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发展沿革,企业规模,企业主营产品数量、质量、销售情况及效益等);二是下一步的规划、打算,包括近五年发展目标、拟建设的重点投资项目等;三是土地流转证明(租赁合同)和加工、仓储、办公等场地的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规范的财务制度或财务报表(家庭农场可不提供);
    6.企业资信报告证明;
    7.企业足额投入自筹资金的承诺书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8.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帮扶协议的情况;在帮扶产业考核、督查、检查、审计等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申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市场主体向高沙镇农业产业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并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申报。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3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高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申报资料需提交装订完整的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1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大源 15073983050 杨克勇 15973955505
    五、遴选结果
    为确保遴选结果公正透明,对遴选结果将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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