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洞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经作类资金)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我局拟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烘干环节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并已纳入洞口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2.具有与稻谷烘干作业相匹配的烘干设备,且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烘干设备必须单独装有电表并能随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报名方式及遴选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对申报主体实地考察后择优确定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稻谷烘干环节)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8:00至2025年6月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69230606
特此公告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