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邵阳市突出生 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邵突环改〔2021〕5号)相关要求,我县承办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主管监管责任未落实。近年来,邵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既没有就秸秆禁烧开展日常巡查,也没开展监督考核,导致邵阳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排在全省前列。 |
整改目标 |
形成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秸秆焚烧火点数。 |
整改措施 |
1.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划定方案,组织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工作,并发布划定通告。 2.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制定专门方案,对乡镇(街道、管理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并在秸秆焚烧高发期和高发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通报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情况。 3.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管理区)的监管责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5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及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焚烧的监管执法工作赋权的通知》(邵市生环字〔2022〕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管理区)对辖区内秸秆焚烧所承担的监管执法责任。 |
整改成效 |
1.完成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工作。制定了《洞口县秸秆露天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详细绘制了全县秸秆露天禁烧区现状要素图、分类分析图、划定图及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图,并制作了KML文件。在洞口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洞政告〔2024〕84号),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确定了禁烧区和限烧区范围及管控要求和管理办法,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管控举措。 2.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通过卫星遥感、铁塔监控、日常巡查等手段,对全县域进行巡查监管、及时预警、快速调度处置。据铁塔视联平台数据统计,我县2024年9月至12月发生火点告警数分别为403条、442条、55条、56条,全县发生火点数量呈大幅下降趋势。 3.禁烧工作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结果运用。把禁烧工作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结果,纳入了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六零工作”中“零污 染”考核指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分换项目中。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洞口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
受理部门: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8号
联系电话:0739-7130446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