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洞口县2024年度第二批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规则、待选岗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7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洞口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机制办公室(洞口县应急管理局政工室)反映。(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旭阳路2号;电话:0739-7222253)。
附件:1.选岗规则
2.洞口县2024年度第二批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待选岗位计划表
附件1
选 岗 规 则
(一) 选岗方式
采用双向选岗和赋分选岗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本批次退出消防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分两步进行选岗。
第一步:双向选岗。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个驾驶员岗位,面向转岗安置的7名退出消防员进行双向选岗。具备如下基本条件:①男性,40岁以下;②政治素质可靠、爱岗敬业;③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热爱驾驶工作;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⑤近5年内未发生过本人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近5年内无酒驾记录。⑥按驾驶证类别进行择优选岗,选岗时将A1或A2或B1类驾驶证做为同一个层级对待、C1类驾驶证做为一个层级对待,先选有A1或A2或B1类驾驶证的,再选有C1类驾驶证的;若出现超过2名以上人员情况时,以档案量化赋分成绩从高到低选择。⑦签订承诺书,承诺上岗后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从事驾驶员工作原则上不低于55周岁(本人身体原因不适宜驾驶员工作除外)。
第二步:赋分选岗。双向选岗结束后,其他未选岗人员立即进行赋分选岗,从提供的剩余归集岗位中按照个人量化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个岗位,分值最高的先选,依此类推,直至选完。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日17:30前。
2.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政工室(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旭阳路2号;电话:0739-7222253)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提供的忽略),③体检报告,④无犯罪记录证明,⑤无酒驾记录证明,⑥5年内未发生过本人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三)相关要求
1.选岗期间采取全程摄像,确保选岗过程公平公正。
2.转岗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提前10分钟入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
3.选岗时,转岗消防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
4.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消防员确认后生效。
5.选岗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珠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县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6.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选岗安置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资格。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资格。
洞口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
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2025年6月26日
附件2
洞口县2024年度第二批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待选岗位计划表
序号 |
安置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 |
计划 数 |
分类情况 |
备注 |
1 |
洞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
驾驶员岗位 |
2 |
公益一类 |
|
2 |
洞口县自然资源修复中心 |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
3 |
洞口县福石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
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人员编制暂放花古街道生态事务中心 |
4 |
洞口县山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
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人员编制暂放山门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5 |
月溪镇生态事务中心 |
月溪镇人民政府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
6 |
黄桥镇生态事务中心 |
黄桥镇人民政府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
7 |
醪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醪田镇人民政府 |
事业岗位 |
1 |
公益一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