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识别程序,予以确定以下45户153人为监测对象(见附件1);经“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风险消除程序,予以确定以下57户175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识别程序,予以确定以下45户153人为监测对象(见附件1);经“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风险消除程序,予以确定以下57户175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识别程序,予以确定以下45户153人为监测对象(见附件1);经“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风险消除程序,予以确定以下57户175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