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内容
(一)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1351.56公顷,其中罗溪瑶族乡5998.18公顷、岩山镇1938.82公顷、山门镇1701.15公顷、石柱镇1699.53公顷、桐山乡1561.92公顷、月溪镇1403.86公顷、渣坪乡1344.54公顷、毓兰镇1203.48公顷、江口镇1133.83公顷、长塘瑶族乡943.62公顷、花园镇821.41公顷、大屋瑶族乡772.82公顷、雪峰街道352.56公顷、文昌街道255.83公顷、杨林镇119.39公顷、石江镇100.37公顷、水东镇0.26公顷。禁止开垦陡坡范围可到县水利局查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87号;电话:0739-7140827)。
(二)拟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实施以下管控措施: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三)若最终正式公告实施后,违反规定在划定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二、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87号;电话:0739-7140827
特此公示。
洞口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