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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洞口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机插机抛环节)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4-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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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洞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2026年水稻机插机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洞农办发【2026】1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我局拟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并已纳入洞口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2.具有与水稻机插机抛作业相匹配的设备,且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能随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报名方式及遴选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签字盖章后报县农机事务中心生产事务股,并经由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核确定。

(三)报名时间:20264168:00至2026424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文武 联系电话:13975952888。

特此公告

附件:洞口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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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洞口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机插机抛环节)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县农业农村局 2026-04-16 10:29

 根据《中共洞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洞口县2026年水稻机插机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洞农办发【2026】1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我局拟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人并已纳入洞口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2.具有与水稻机插机抛作业相匹配的设备,且在群众中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并愿意承担社会化服务作业;3.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能随时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二)报名方式及遴选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经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签字盖章后报县农机事务中心生产事务股,并经由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审核确定。

(三)报名时间:20264168:00至202642417:3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文武 联系电话:13975952888。

特此公告

附件:洞口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