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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沙镇新和小学(闲置)整体招租公告

来源:高沙镇 作者:高沙镇 发布时间: 2026-04-1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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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沙新和小学(闲置)整体招租公告

为盘活高沙新和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对我镇名下闲置的新和小学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体概况

(一)招租主体:高沙镇人民政府

(二)标的位置:高沙新和小学

(三)标的物简况:新和村新和小学教学楼及场地,简装,建筑面积1600平方校内体建筑二层结构,校区占地近2亩,可容纳260人。

二、公告时间

本公告期限自2026413日至202641718:00截止(共5天)。

三、招租相关要求

(一)标的物使用范围为培训机构、生产加工、仓库以及其它与农业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等;

(二)五年为一租期,最低报价为6000元/年,租金押一付一

)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将招租方提供的区域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合作方装修不得改变标的的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须改变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在施工前向招租方提供该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合作期限内,除合作服务费外,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支付;

)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四、竞租人资格

接受单位投标和个人议租两种,单位投标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征信报告。个人投标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本人征信报告

五、招租规则及程序

(一)招租规则。本次招租采用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有关规定者除外;若竞租人只有1家的,由招标主体综合评定后开会研究决定。

(二)报名申请。竞租人可于2026413日至2026417日到高沙镇政府现场咨询或电话

(三)招租程序。

1、由高沙镇政府发布招租公告,接受咨询及报名申请;

2、按相关规定集体决策,确定竞得人并进行成交确认及签订合作协议

六、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

(二)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合作期限内,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可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基础上对项目内设施进行装修、添附。在合作期限满后,因合作方所投入装修、添附及产生的增值利益均归招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时,招租方不同意继续利用装饰物、装修物的,合作方应拆除并保证使用性质。合作方拆除不当导致损坏的,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四)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方不补偿竞得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合作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地址:高沙人民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克勇

联系电话:18873996655

高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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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沙镇新和小学(闲置)整体招租公告

来源: 高沙镇 作者: 高沙镇 2026-04-13 11:48

关于高沙新和小学(闲置)整体招租公告

为盘活高沙新和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对我镇名下闲置的新和小学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体概况

(一)招租主体:高沙镇人民政府

(二)标的位置:高沙新和小学

(三)标的物简况:新和村新和小学教学楼及场地,简装,建筑面积1600平方校内体建筑二层结构,校区占地近2亩,可容纳260人。

二、公告时间

本公告期限自2026413日至202641718:00截止(共5天)。

三、招租相关要求

(一)标的物使用范围为培训机构、生产加工、仓库以及其它与农业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等;

(二)五年为一租期,最低报价为6000元/年,租金押一付一

)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将招租方提供的区域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合作方装修不得改变标的的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须改变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在施工前向招租方提供该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合作期限内,除合作服务费外,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支付;

)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四、竞租人资格

接受单位投标和个人议租两种,单位投标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征信报告。个人投标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本人征信报告

五、招租规则及程序

(一)招租规则。本次招租采用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有关规定者除外;若竞租人只有1家的,由招标主体综合评定后开会研究决定。

(二)报名申请。竞租人可于2026413日至2026417日到高沙镇政府现场咨询或电话

(三)招租程序。

1、由高沙镇政府发布招租公告,接受咨询及报名申请;

2、按相关规定集体决策,确定竞得人并进行成交确认及签订合作协议

六、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

(二)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合作期限内,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可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基础上对项目内设施进行装修、添附。在合作期限满后,因合作方所投入装修、添附及产生的增值利益均归招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时,招租方不同意继续利用装饰物、装修物的,合作方应拆除并保证使用性质。合作方拆除不当导致损坏的,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四)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方不补偿竞得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合作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地址:高沙人民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克勇

联系电话:18873996655

高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