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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总结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1-1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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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全面打响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年持续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渣土运输专项整治、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工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城区烟花爆竹燃放专项整治、垃圾、秸秆焚烧及烧山专项整治、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禁燃区内燃煤专项整治等八大专项整治。“蓝天保卫战”成绩明显,空气质量稳定向好。2018年度空气质量污染物综合指数为3.75,较2017年度下降0.3;首要污染物PM2.5年均值44ug/m3,较2017年度下降9ug/m3PM10年均值为62ug/m3,较2017年度下降10ug/m32018年全年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达90.7%,较2017年度提升6.3%。

水污染防治方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水十条”),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整治河道采砂。所有考核断面均达标,全年达标率100%。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县土壤污染源调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洞口县氮肥厂、电厂、三鑫锰业污染土地治理修复项目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二)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工作全力配合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方面我县5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17.25件信访交办件至2018年5月31日已全部上报办结。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市政府交办洞口县突出环境问题清单14件,洞口县自查突出环境问题16件,均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整改。

“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办理方面。“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我县共“25+1”件问题,均已办结销号县级饮用水水源地5个环境问题已于2018年7月9日全部完成整改,经部督察组9月18日现场核查确认完成率100%;“绿盾行动2018”市检查组反馈我县3个问题,也已于2018年9月30日完成了整改销号。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办理方面。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期间,我县共收到信访交办件18件,其中重点件1件:山门镇岩塘村垃圾填埋场,重复件3件:山门镇岩塘村垃圾填埋场(重复1次)、文昌街道新村北路道路建设(重复1次)、桐山乡龙井水电站(重复3次)。按责任单位分:醪田镇1件,山门镇2件,高沙镇1件,黄桥镇1件,住建局3件,水利局6件,城管局3件,畜牧局1件。现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27.8%。

(三)环境综合执法更加严格

2018年,累计现场检查350余厂次,出动车辆3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2起,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整改措施51家,拆除生产设施、设备6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起,收取罚款160万元。

(四)环保重点工作有力开展

一是全国第二次污普工作扎实开展。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8年5月启动,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取样监测,入户调查已于9月底全面启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企业清查、入户调查、网络录入相关任务,并上报到环保专网。目前,正在进行污染普查质量核查。

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持续进行。截至目前,所有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已全面完成,并已申请项目审计,待审计结论出台后,立即申报省生态环境厅验收,确保在省厅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

    三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在县属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今年的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圆满完成。管理评分位居全省前15名,较去年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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