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关于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自行承担部分 隔离费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非必要不返乡”的防疫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3月31日零时起,新增县外返洞来洞需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等有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一部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宿费、核酸检测费
隔离酒店住宿费110元/人/天、生活费40元/人/天由隔离人员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和酒店住宿费超过110元/人/天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生活费从2022年3月3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隔离酒店一次性预收。
三、收费对象
从外地返洞来洞所有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广泛宣传,请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要顾全大局,配合工作;各集中隔离酒店要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全县各乡镇(街道、管理区)、村(社区)及县直各部门要加大对隔离自费规定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洞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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