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洞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管理、维修维护后续管理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县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全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审核与发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组织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项目申报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和拨付工作。
5、承担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和私房落实政策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7、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8、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洞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人员编制40人,现有职工66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26人。内设综合股、人事股、财务股、住房保障工程服务股、保障性住房调配股、保障性住房服务一股、保障性住房服务二股、物业管理事务股、房地产市场服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洞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2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全额预算拨款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24.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全额预算拨款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4万元,占比96.47%,项目支出15万元,占比3.5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9.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65.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0.62万元,津贴补贴15.3万元,奖金13.39万元,绩效工资8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5万元,住房公积金29.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8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88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4.97万元,福利费5.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政策性配套支出1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