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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洞口县林业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林业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的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各项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订我县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3、制定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方面的营造林计划和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指导各类商品林、风景林和花卉的培育;指导林木种子采集、储藏和繁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全县营造林工作检查验收;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承担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森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经营与加工;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核,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权属纠纷。

6、组织、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协调全县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性案件查处。

7、组织全县年度林业项目计划、资金的申报与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监督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8、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使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

9、组织开展全县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研究拟订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林业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县级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订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10、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2、负责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石漠化土地调查检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

13、对辖区内公益林进行管护,发展林业科学研究,发展本级林业生产。

14、负责林业专项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国家、地方或行业林业标准制定;司法鉴定。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营林股;资源股;林政股;国有林场管理站;防火办等8个股室,下设二级单位8个,分别是洞口县木材管理站、罗溪国有林场、月溪国有林场、大湾国有林场、桥头国有林场、桐山国有林场、洞口县木材公司、洞口县森林扑火队。林业局行政编制人数14人,事业编制人数102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272人,其中在职117人,退休154人,离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林业局部门本级 2、下属月溪国有林场 3、下属罗溪国有林场 4、下属桐山国有林场 5、下属桥头国有林场 6、下属大湾国有林场 7、下属洞口县森林消防中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4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自然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49.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4万元;农林水支出1,06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自然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4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94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4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54.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05.64万元,津贴补贴93.24万元,奖金42.14万元,绩效工资22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91.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3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18.9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5.26万元,福利费24.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46.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3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增多,接待费增多。),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2022年项目增多,接待费增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在20人,内容为党建推进会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3次培训,人数为10-70人不等,内容为2022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培训等;拟举办七一红歌演唱,经费预算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4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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