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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 划,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 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 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 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 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 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 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 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 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 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 农民工合法权益。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1、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 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 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 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 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行政编制人数34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36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股室14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和失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加挂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表彰奖励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2、劳动人事仲裁院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74.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3万元,占比89.01%,项目支出41.1万元,占比10.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32.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90.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0.04万元,津贴补贴61.47万元,奖金10.84万元,绩效工资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6万元,住房公积金23.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2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3.92万元,福利费6.3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退休干部经费支出28.5万元;退休干部生活费支出5.9万元;专项事业费支出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24万元,下降23.3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基金督查及创业就业督查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3万元,项目支出41.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洞口县人力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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