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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在权限范围内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7、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规定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13、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4、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5、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2人,实有人数274人,其中在职171人,退休103人。内设股室20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保护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食安办秘书股,设派出机构10个,分别为: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高沙市场监督管理所、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山门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竹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江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设二级机构5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是:洞口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洞口县检验检测中心、洞口县市场监管信息中心、洞口县消费者委员会、洞口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7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7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17万元,占比95.91%,项目支出84.95万元,占比4.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91.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28.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43.38万元,津贴补贴306.59万元,奖金53.61万元,绩效工资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9万元,住房公积金122.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49.5万元,其中:办公费80.8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4.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商食品药监质监专项经费支出84.9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06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政执法。),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会议、食品安全监管会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17万元,项目支出84.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市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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