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洞口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检查落实。
2、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全县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4、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管理出入境工作。
6、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负责对公安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管理看守所、拘戒所工作。
13、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14、负责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65人,实有人数402人,其中在职人数275人,退休人数127人。内设股室15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指挥中心 、警务保障室、政工室、督察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反恐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工会。下设17个派出所,分别是城关派出所、平溪派出所、高沙派出所、罗溪派出所、江口派出所、花园派出所、凤凰派出所、黄桥派出所、杨林派出所、石江派出所、竹篙塘派出所、黄泥江派出所、醪田派出所、梨园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洞口县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67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6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资金减少引起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671.7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0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3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61.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引起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67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86万元,占比95.66%,项目支出202.88万元,占比4.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68.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665.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47.65万元,津贴补贴812.07万元,奖金12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4.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3万元,住房公积金246.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1.5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9.5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70万元,差旅费160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专用燃料费120万元,劳务费10万元,福利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2.8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反恐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公安快警平台运行经费2022年支出35万元;猎豹突击队工作经费支出105万元;取消户口薄迁移证、准迁证、特区通行证等工本费、签注费补助支出8.4万元;退役士官转公安辅警服装费及执勤津贴(2022年)支出0.68万元;县拘留所人犯处置经费支出33.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04万元,下降14.11%,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厉行节约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30场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为业务培训会议、反恐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10场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民警晋衔、业务培训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7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86万元,项目支出202.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