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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政策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客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对口支援工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业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组织推进铁路建设工作。拟定我县铁路过境建设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会同县相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工程的指导;协调解决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凋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13、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5、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18、加强对全县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保障能力。

1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流通、粮食储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粮食发展战略,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20、组织、协调并督促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制订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21、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22、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网点布局、购销计划和动用地方储备粮食的建议、制定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承储企业严格执行《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23、拟订贯彻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流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粮食库存数量、粮食加工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核准社会粮食经营者入市收购粮食资格,实施粮食收购许可行政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推进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

2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6、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县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

27、负责粮食质量和安全信息收集、发布和上报;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监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

2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4人,实有人数115人,其中在职44人,退休71人。内设股室13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综合改革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农村经济股、社会事业发展股、湘西地区开发股、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股)、价格认证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收费管理股、粮食调控与储备股、行业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动,经费基本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没有变动,经费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86.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20.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7万元,津贴补贴101.02万元,奖金15.58万元,绩效工资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3万元,住房公积金34.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3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0.83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5.68万元,福利费11.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4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21万元,下降18.9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较去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2023年无相关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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