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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安监局解读《洞口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神,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2018年2月9日,洞口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将预案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为规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控制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邵阳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乡镇(管理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区)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用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74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级标准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3)较大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4)一般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预案适用哪些安全生产事故
   1、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III级以上(含III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行政区域、涉及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灾难。
   3、需要区政府处置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五、应急响应的程序有
   应急响应的程序有:接警与处警、先期处置、响应分级标准、分级响应、县专项应急指挥部响应、现场应急指挥部响应、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通讯、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结束。
   六《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体系

洞口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安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县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县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大队)、县民兵应急分队、县森林消防中队、石下江煤矿矿山事故救援中队、120、159急救中心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上级救援力量等。
 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预防机制
   企业根据本单位性质、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档案,报县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一旦发现重特大事故征兆或事故有扩大迹象时,事发地监测、监控和公共信息接警主管部门通过分析、研究判断、做出预警,并将预警信息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县委办、县政府办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至省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事故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有关部门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八《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
   接警与处警、先期处置、响应分级标准、分级响应、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响应、现场应急指挥部响应、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通讯、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结束等。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 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II级响应 (重大事故)、III级响应(较大事故)、IV级响应(一般事故)。
   I、II级响应:指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难的响应。响应行动由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县政府、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救援组和有关部门,要服从省应急指挥部指挥,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III级响应:指发生较大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本预案及下级各预案,响应行动由县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按I级应急响应行动的要求、步骤开展救援。
   IV级响应:指一般事故灾难的响应。启动事故发生地预案,响应行动由基层政府组织实施。区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保持与事发地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做好应急准备。
 九《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总结。
 十、怎么保障《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从通信与信息保障、物质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人员防护等7个方面给予了保障。
 十一、《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习
   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危机意识。

  各生产经营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县人民政府将应急管理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生产经营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的培训。
  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县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

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机构组织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备案。

十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大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相应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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