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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洞口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文件的起草背景

质量工作代表了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县长质量奖”对我县的优秀企业进行奖励,有利于实施质量兴企、名牌强县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领域质量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出台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制定该文件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

4、依据《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47号)。

5、依据《邵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办法[2016]25号)。

6、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

三、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洞口县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洞口县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省内、市内、县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由县长授权,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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