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2013年12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胡杨平
尊敬的曾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我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也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与重托,我深感使命和责任重大。在此,我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全县人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我将进一步把学习放在首位,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执政能力;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口理论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驾驭全面工作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同时,注重从实际出发,深入乡、村、组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政府正确决策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二、积极履职,全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着力围绕打造一支积极向上、勤政廉政、求实创新、懂政策、会管理、能服务、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争创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县,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跨越发展。
三、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
我将继续坚持民主集中制,不专权、不武断,重大问题决策事前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使决策力求民主、科学;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慎权慎独,自警自励,克己奉公,尤其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慎言慎行,严守规矩,清廉为民,勤政为民。认真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坚持警钟常鸣,做到自省、自警、自重、自律,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任职期间,我将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计生工作。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简短的任职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绝不辜负领导的嘱托、人民的厚望、组织的信任,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