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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洞口县 作者: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5-08-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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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洞口县委进行了巡视。2024年12月28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洞口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洞口县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地毯式”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县委书记吴韬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县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视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推进巡视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推动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滚动整改有差距

1.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编制了《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收回事项清单》,明确了基层组织职责范围,规范执法程序。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新入驻133项审批服务事项,将8家分中心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统一服务标准。

2.乡镇卫生院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整合县乡医疗资源,县域内心电诊断、医学影像资源共享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专家团队下基层开展巡回医疗。完成24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均通过市级复核,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招聘乡镇急需专业技术人才20人,培训乡村医生749人次。

3.园艺场违规占地建房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处罚到位,对违法建筑依法没收到位,非法占用的土地已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下阶段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新规定对没收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置。

4.制砂采砂采石企业“盗采偷采现象较为普遍”“环保和排污处理设施缺失”等问题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出台了《洞口县新设露天采矿权范围公示制度》,每季度对生产矿山开展实地航拍和测量,对盗采偷采、破坏生态、超深越界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2025年以来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在产的制砂、采石企业均已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

(二)落实中央“棚改”政策存在偏差

5.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改、巡视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

6.时任县委主要领导为追求提升城市形象的显绩,没有充分调研,不顾群众实际需求,不顾县财力不足,弄虚作假包装项目向上争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洞口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提升政策精准性与项目可行性,确保重大项目“调研先行、民生为本、量力而行、符合洞口实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出具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对2021年以来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清查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序推进。

7.部分棚改项目擅自调整实施方式,违规挪用资金用于周边环境整治和市政设施建设,违背棚改政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抓好后续棚改项目核查整改工作。全县97个棚改项目,审计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相关责任人员查处到位。深化巩固棚改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关于实行重点项目廉政档案管理的通知》,所有重点项目均建立了廉政档案。

8.棚改问题最早于2017年3月就有举报反映,但县委、县政府并未引起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棚改审计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相关责任人员查处到位,并对违法资金进行了追缴。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棚改问题,深入检视剖析,切实把棚改问题的教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推动解决一批房地产领域发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

9.县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棚改项目涉嫌造假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涉棚改案的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已追责问责到位,并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出台《洞口县棚户区改造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职能监督。

10.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棚改项目资料造假问题时,仅就案办案,没有深挖彻查,错失纠错机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涉棚改案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对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办案质量问题进行全面反思检视剖析。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11.工程监管缺失,存在围标串标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9月以来,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线上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对全县2025年以来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是否遵循公开、规范、择优原则,是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投标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自2025年5月30日起,已全面施行“机器管招标投标”。

12.棚改案反映出洞口县委“政治三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棚改案发生以来,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户区改造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8次,不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整治房地产领域乱象不力,动真碰硬有差距

13.职能部门重事后处罚轻过程监督,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房地产领域存量问题涉及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修订了《洞口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对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处罚进一步规范;制定《洞口县规范公职人员房地产领域行为“十条禁令”》,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对“办证难”问题楼盘分类制定处理方案,省委巡视以来,拖欠税费、批少建多、批低建高、无证售房、一房两卖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14.天坤溪园项目违建处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快天坤溪园项目后续问题的处置工作,查封冻结了相关资产。对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房地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县房地产领域违建行为。

15.部分产权证仍未办理到位,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罚款长期清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制定《洞口县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办证难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符合部、省房地产矛盾化解办证政策的楼盘做到应发尽发,截至目前已化解办证难问题楼盘15个,开通办证通道,业主可随到随办。对全县房地产楼盘项目逐个清理,发现土地违法、违反规划、欠税等行为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等分别进行处理。

1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办法》不到位,对违法建筑处罚存在随意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10月以来,完成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业务培训4542人次,乡镇(街道、管理区)培训1901人次。建立健全内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等相关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

17.公职人员在房地产市场投资入股、放贷收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洞口县规范公职人员房地产领域行为“十条禁令”》,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

(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深化改革力度不够大

18.农业大而不强,规模化水平不高的问题长期未解决。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坚持“链长制”推进,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担任链长,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建设战略实施,出台《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方案》,重点培育柑桔、茶叶、生猪、油茶、粮食五大产业链提质增效。柑桔产业方面,雪峰蜜桔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我县为省级柑橘产业集群项目县,醪田镇等14个雪峰蜜桔出产地获评2025年第一批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茶叶产业方面,举办了第二届洞口雪峰茶推广季活动,促成20余家战略合作伙伴与我县茶企签约,现场订单金额达1139万元。生猪产业方面,引入3家企业,建成3个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1.25万头、能繁母猪900头,有效优化生猪产业结构、提升种源供给能力。油茶产业方面,完成油茶新造1500亩、新增基地1处、低产林改造6590亩。粮油产业方面,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和油料生产。同时,为推进全县农业提质增效,制定出台《洞口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5年—2028年)》,新增11家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9.工业基础薄弱,集聚度和规模效应不明显。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大企业培育力度,2025年以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新增规上建筑业企业1家。全力招商引资,已签订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13个,预计到位资金12.2亿元。持续推进“送解优”行动,主动解决企业融资难用工难问题,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105笔,担保金额8924万元。

20.财税收支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强财源培植,扶持重点税源企业。2025年,建材行业规模工业企业达15家,实现产值达5.38亿元,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4.38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6.7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5年以来共引进招商项目28个,合同总投资38.57亿元。积极整合资源,有序盘活存量资产,2025年上半年,三资盘活处置收入1.5亿元。

21.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播放《清风护航——洞口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片》,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一批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将8家分中心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应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133项审批服务事项,已入驻到位。各单位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情况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2.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委托执法“一托了之”,行政执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县52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均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举办三轮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500余人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单位完善执法案卷。编制了《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收回事项清单》。

23.申报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精准申报。2025年以来,共谋划三批次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项目60个,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项目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监督,防止资金滞留,巡视以来已调度10次,发现不及时报送信息3次,已整改到位。

24.2022年发行高沙经济发达镇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大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资金使用力度,项目规划一期、二期总用地已全部签订征地协议,已取得项目二期用地批文,一期用地已通过省厅初审。2025年以来,项目累计新增支出3355.36万元。同步与项目招商意向企业开展招商洽谈,初步达成投资意向。

25.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成效不佳,2020年投资兴建的某种猪养殖场,2022年5月验收后至今未投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招商,种猪养殖场资产管理单位县城投集团与某畜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8年租赁合同,并已收到第一年租金。现已完成场地交付,第一批2000头种猪已进场。

26.“旱改水”项目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竹市、黄桥等乡镇的旱改水项目开展“回头看”,24个项目清淤、损毁工程等已整改到位,后期耕种管护已全部落实到位。明确了今后旱改水项目选址、设计等要求,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对正在实施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27.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发现工程质量类问题7个、后期管护类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偷工减料的施工企业、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做出处理。修订了《洞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洞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制度》,加强后续管理。

(五)清廉建设任重道远,风腐同查同治有差距

28.部分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常委会20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将“政治建设、工作业绩、作风建设”三张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29.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委明确将“一把手”作为县委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全面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一把手”的督促提醒,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书记与县处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40人次、县级领导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457人次。组建联合督查组,就贯彻落实“十必严”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加大“一把手”查处力度。

30.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日常监督情况报告,分析研究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提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业务知识测试7次,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巡视以来,县纪委监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较巡视前同比增长86.5%。

31.贪污扶贫补助资金案以案促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推动以案促改,组织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财政所所长、县属有关单位财务人员到县人民法院现场观摩贪污扶贫补助资金案庭审。推动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警示谈心谈话全覆盖,累计谈话1.6万人次。坚持同类同改,向案发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监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2023年来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问题161个。

32.纪检队伍存在“灯下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纪委常委会坚决扛牢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五带头五表率”活动,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抓规范、守规矩、强作风、当先锋。加强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从严处理。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机制,并严格执行。通过下发《洞口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提示书》、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防线。

33.招投标领域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招标投标现行有效法规制度汇编》,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并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对全县2025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机构选取工作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自2025年6月起,我县除《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类招标项目,全面施行“机器管招标投标”。

34.超概投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修订《洞口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对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单位每月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库更新进度信息。严格落实项目事后审计监管,巡视以来对全县23个项目开展审计。坚持同类同改,对2021年以来政府投资的55个项目开展“回头看”,对问题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5.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的通知》,县四大家及常委所在单位带头压减支出,2025年全县专项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压缩。全面完成零基预算改革,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36.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因涉黄赌毒和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处罚,问题线索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公安局将全部问题线索起底移送至县纪委监委,现已全部查处到位。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摸排,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等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求,定期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

37.存在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集中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公租房逐一排查,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已全部清退。对涉及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内部操作规范》,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流程,并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38.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惠农惠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惠农惠民补贴问题开展全面核查,违规领取资金全部追缴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阳光审批系统”平台运用,系统运行以来,我县补贴政策项目启动参考比和业务量完成参考比均达100%,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等环节已全部实现线上操作。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民生领域欠账较多

39.平溪江学校建设连续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至今没有启动建设。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成立洞口县平溪江学校县级建设专班,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征地拆迁、土地报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了学校选址、建设规模及建设模式。目前已完成立项手续,相关工作正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40.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没有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未完成。成立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分工,拟定《洞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洞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省市职能部门支持,向上争取专项债。2025年7月,已通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第三批政府专项债清单,发行额度7500万元。已启动客运班线线路踏勘、现有客运车辆摸底等前期工作。

41.城区交通拥堵较为严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强县城城区道路“软环境”长效治理,处理僵尸车10台,改造加宽主干道1处、安装智能信号灯系统11处,实现了主城区违法抓拍全覆盖,早晚高峰拥堵指数下降35%,5处重点路段通行效率提升50%,拥堵指数明显下降。开展了全县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占道经营行为700余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起,增设机动车位283个,非机动车位651个。推进城区新村北路、双龙路断头路建设,已完成双龙路的可研批复和勘察设计,启动征拆工作。

42.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还未全部完工,黄桥镇安乐村、花园镇马家村村民用水困难问题未解决。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5年5月,洞口县黄桥镇田凼坝水厂区域供水应急保障工程完工,黄桥镇安乐村等院落用水户自来水水压均有明显的提高。优化花园镇马家村供水保障方案,结合毓兰水厂提质扩容项目,增设管网延伸至马家村,工程已开工,预计8月底可实现通水。

43.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安排专项资金29万元为水质不达标水厂配备了消毒设施设备,安排技术专家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操作培训。2024年11月对相关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水样进行采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落实水质检测常态机制,2025年已对全县千人以上万人以下水厂全覆盖检测一次,对全县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抽检25%,对全县农村千吨万人水厂水质每季度检测一次,采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4.执行“大宗食材应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采购”的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洞口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方案》,对学校大宗食材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采购招投标。加强日常配送监管,对配送企业开展了两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45.县财政挤占营改计划结余资金,用于部分食堂改造和设备购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财政已全额归垫用于各学校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等支出的营改计划结余资金。制定《洞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预算动态监控系统,强化对营改资金日常支出和结余的管理。在全县各营改校推广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全方位、全链条加强对营改资金的监管。

46.营养餐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上级有关规定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营养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开支纳入县级财政保障,2024年县财政统筹解决了2023年营改校水电煤气费用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出台《洞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水电费、燃气燃料等费用均纳入公用经费支付范围。

47.中小学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洞口县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再次强调食品留样要求。对各中心校进行抽样检查,所有学校的留样柜均做到“双人双锁”。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对各学校大宗食材供应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

48.传统盗抢骗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对传统盗抢骗案件查办力度,2025年至今,传统盗抢骗案件破案率74.4%,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加大电诈案件打击力度,破案27起,抓获涉电诈案件嫌疑人36人。

49.政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了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培训班,深刻剖析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体政法干警和乡镇(街道、管理区)政法武装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局机关干警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坚持定期与县纪委监委分析研判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了研判报告。2025年政法系统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处分人次较前4年同比下降87.25%。

(七)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基层党建虚化弱化

50.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有计划提拔重用一些敢于担当、政治素质过硬、干群公认、业绩突出的干部。2025年1至7月提拔80名,进一步使用59名,交流61名,对5名不适应岗位的干部予以调整。

51.常态化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洞口县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自巡视反馈问题以来,共调整股级干部270人次,任职10年以上的股(室)长做到“应调尽调”,27个县政府组成局调整股级干部206人。

52.职务职级空缺较多。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有序配齐科级领导岗位,截至2025年7月,已补配空缺科级领导岗位45个。加大乡镇公务员职级使用力度。2025年以来,共晋升乡镇公务员223人次。

53.29个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等临时机构,未经审批借调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临时机构违规借调工作人员已全部清退。印发《洞口县开展违规借调县乡工作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洞口县指挥部、工作专班管理的通知》,明确非议事协调机构的人员管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扛稳扛牢巡视整改县委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高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最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三是以最严的制度保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注重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落实巡视整改与推动洞口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洞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2553;联系信箱:洞口县大正街248号1栋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212室;电子邮箱:dkxwxszgb@163.com。

中共洞口县委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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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洞口县 作者: 洞口县 2025-08-25 21:57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洞口县委进行了巡视。2024年12月28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向洞口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洞口县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地毯式”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县委书记吴韬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县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视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推进巡视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推动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滚动整改有差距

1.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编制了《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收回事项清单》,明确了基层组织职责范围,规范执法程序。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新入驻133项审批服务事项,将8家分中心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统一服务标准。

2.乡镇卫生院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整合县乡医疗资源,县域内心电诊断、医学影像资源共享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组建专家团队下基层开展巡回医疗。完成24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均通过市级复核,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招聘乡镇急需专业技术人才20人,培训乡村医生749人次。

3.园艺场违规占地建房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处罚到位,对违法建筑依法没收到位,非法占用的土地已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下阶段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国有土地出让的新规定对没收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置。

4.制砂采砂采石企业“盗采偷采现象较为普遍”“环保和排污处理设施缺失”等问题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出台了《洞口县新设露天采矿权范围公示制度》,每季度对生产矿山开展实地航拍和测量,对盗采偷采、破坏生态、超深越界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2025年以来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在产的制砂、采石企业均已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

(二)落实中央“棚改”政策存在偏差

5.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改、巡视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

6.时任县委主要领导为追求提升城市形象的显绩,没有充分调研,不顾群众实际需求,不顾县财力不足,弄虚作假包装项目向上争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洞口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提升政策精准性与项目可行性,确保重大项目“调研先行、民生为本、量力而行、符合洞口实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出具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对2021年以来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清查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序推进。

7.部分棚改项目擅自调整实施方式,违规挪用资金用于周边环境整治和市政设施建设,违背棚改政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抓好后续棚改项目核查整改工作。全县97个棚改项目,审计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相关责任人员查处到位。深化巩固棚改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关于实行重点项目廉政档案管理的通知》,所有重点项目均建立了廉政档案。

8.棚改问题最早于2017年3月就有举报反映,但县委、县政府并未引起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棚改审计反馈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相关责任人员查处到位,并对违法资金进行了追缴。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棚改问题,深入检视剖析,切实把棚改问题的教训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推动解决一批房地产领域发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

9.县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棚改项目涉嫌造假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涉棚改案的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已追责问责到位,并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出台《洞口县棚户区改造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职能监督。

10.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棚改项目资料造假问题时,仅就案办案,没有深挖彻查,错失纠错机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涉棚改案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对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棚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办案质量问题进行全面反思检视剖析。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11.工程监管缺失,存在围标串标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9月以来,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线上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对全县2025年以来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是否遵循公开、规范、择优原则,是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举报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投标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自2025年5月30日起,已全面施行“机器管招标投标”。

12.棚改案反映出洞口县委“政治三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棚改案发生以来,县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棚户区改造和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8次,不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整治房地产领域乱象不力,动真碰硬有差距

13.职能部门重事后处罚轻过程监督,房地产领域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房地产领域存量问题涉及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修订了《洞口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对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处罚进一步规范;制定《洞口县规范公职人员房地产领域行为“十条禁令”》,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对“办证难”问题楼盘分类制定处理方案,省委巡视以来,拖欠税费、批少建多、批低建高、无证售房、一房两卖等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14.天坤溪园项目违建处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快天坤溪园项目后续问题的处置工作,查封冻结了相关资产。对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房地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县房地产领域违建行为。

15.部分产权证仍未办理到位,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罚款长期清缴不到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制定《洞口县集中整治房地产领域办证难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符合部、省房地产矛盾化解办证政策的楼盘做到应发尽发,截至目前已化解办证难问题楼盘15个,开通办证通道,业主可随到随办。对全县房地产楼盘项目逐个清理,发现土地违法、违反规划、欠税等行为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等分别进行处理。

1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办法》不到位,对违法建筑处罚存在随意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10月以来,完成县直行政执法单位业务培训4542人次,乡镇(街道、管理区)培训1901人次。建立健全内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等相关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执法行为。

17.公职人员在房地产市场投资入股、放贷收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对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洞口县规范公职人员房地产领域行为“十条禁令”》,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在房地产领域的行为。

(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深化改革力度不够大

18.农业大而不强,规模化水平不高的问题长期未解决。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坚持“链长制”推进,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担任链长,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建设战略实施,出台《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方案》,重点培育柑桔、茶叶、生猪、油茶、粮食五大产业链提质增效。柑桔产业方面,雪峰蜜桔标准化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我县为省级柑橘产业集群项目县,醪田镇等14个雪峰蜜桔出产地获评2025年第一批湖南省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茶叶产业方面,举办了第二届洞口雪峰茶推广季活动,促成20余家战略合作伙伴与我县茶企签约,现场订单金额达1139万元。生猪产业方面,引入3家企业,建成3个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1.25万头、能繁母猪900头,有效优化生猪产业结构、提升种源供给能力。油茶产业方面,完成油茶新造1500亩、新增基地1处、低产林改造6590亩。粮油产业方面,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和油料生产。同时,为推进全县农业提质增效,制定出台《洞口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5年—2028年)》,新增11家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9.工业基础薄弱,集聚度和规模效应不明显。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大企业培育力度,2025年以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新增规上建筑业企业1家。全力招商引资,已签订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13个,预计到位资金12.2亿元。持续推进“送解优”行动,主动解决企业融资难用工难问题,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105笔,担保金额8924万元。

20.财税收支矛盾突出。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强财源培植,扶持重点税源企业。2025年,建材行业规模工业企业达15家,实现产值达5.38亿元,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4.38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产值6.7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5年以来共引进招商项目28个,合同总投资38.57亿元。积极整合资源,有序盘活存量资产,2025年上半年,三资盘活处置收入1.5亿元。

21.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播放《清风护航——洞口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片》,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一批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将8家分中心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应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133项审批服务事项,已入驻到位。各单位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情况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2.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委托执法“一托了之”,行政执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全县52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均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举办三轮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500余人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单位完善执法案卷。编制了《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收回事项清单》。

23.申报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精准申报。2025年以来,共谋划三批次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项目60个,均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项目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监督,防止资金滞留,巡视以来已调度10次,发现不及时报送信息3次,已整改到位。

24.2022年发行高沙经济发达镇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大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资金使用力度,项目规划一期、二期总用地已全部签订征地协议,已取得项目二期用地批文,一期用地已通过省厅初审。2025年以来,项目累计新增支出3355.36万元。同步与项目招商意向企业开展招商洽谈,初步达成投资意向。

25.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成效不佳,2020年投资兴建的某种猪养殖场,2022年5月验收后至今未投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招商,种猪养殖场资产管理单位县城投集团与某畜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8年租赁合同,并已收到第一年租金。现已完成场地交付,第一批2000头种猪已进场。

26.“旱改水”项目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竹市、黄桥等乡镇的旱改水项目开展“回头看”,24个项目清淤、损毁工程等已整改到位,后期耕种管护已全部落实到位。明确了今后旱改水项目选址、设计等要求,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对正在实施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27.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发现工程质量类问题7个、后期管护类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偷工减料的施工企业、监管不力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做出处理。修订了《洞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洞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制度》,加强后续管理。

(五)清廉建设任重道远,风腐同查同治有差距

28.部分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常委会20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将“政治建设、工作业绩、作风建设”三张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29.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委明确将“一把手”作为县委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全面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一把手”的督促提醒,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书记与县处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40人次、县级领导与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457人次。组建联合督查组,就贯彻落实“十必严”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加大“一把手”查处力度。

30.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日常监督情况报告,分析研究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提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业务知识测试7次,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巡视以来,县纪委监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数量较巡视前同比增长86.5%。

31.贪污扶贫补助资金案以案促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推动以案促改,组织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财政所所长、县属有关单位财务人员到县人民法院现场观摩贪污扶贫补助资金案庭审。推动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警示谈心谈话全覆盖,累计谈话1.6万人次。坚持同类同改,向案发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监管、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2023年来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问题161个。

32.纪检队伍存在“灯下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纪委常委会坚决扛牢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五带头五表率”活动,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抓规范、守规矩、强作风、当先锋。加强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从严处理。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机制,并严格执行。通过下发《洞口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提示书》、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防线。

33.招投标领域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招标投标现行有效法规制度汇编》,对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等工作进行规范,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招投标相关文件精神,并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对全县2025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理机构选取工作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自2025年6月起,我县除《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类招标项目,全面施行“机器管招标投标”。

34.超概投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修订《洞口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对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项目单位每月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库更新进度信息。严格落实项目事后审计监管,巡视以来对全县23个项目开展审计。坚持同类同改,对2021年以来政府投资的55个项目开展“回头看”,对问题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5.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的通知》,县四大家及常委所在单位带头压减支出,2025年全县专项经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压缩。全面完成零基预算改革,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36.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因涉黄赌毒和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处罚,问题线索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公安局将全部问题线索起底移送至县纪委监委,现已全部查处到位。举一反三,对2022年以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摸排,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等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求,定期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

37.存在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集中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公租房逐一排查,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已全部清退。对涉及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内部操作规范》,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流程,并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38.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惠农惠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惠农惠民补贴问题开展全面核查,违规领取资金全部追缴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阳光审批系统”平台运用,系统运行以来,我县补贴政策项目启动参考比和业务量完成参考比均达100%,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等环节已全部实现线上操作。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民生领域欠账较多

39.平溪江学校建设连续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但至今没有启动建设。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成立洞口县平溪江学校县级建设专班,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征地拆迁、土地报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了学校选址、建设规模及建设模式。目前已完成立项手续,相关工作正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40.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没有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未完成。成立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分工,拟定《洞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洞口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省市职能部门支持,向上争取专项债。2025年7月,已通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第三批政府专项债清单,发行额度7500万元。已启动客运班线线路踏勘、现有客运车辆摸底等前期工作。

41.城区交通拥堵较为严重。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加强县城城区道路“软环境”长效治理,处理僵尸车10台,改造加宽主干道1处、安装智能信号灯系统11处,实现了主城区违法抓拍全覆盖,早晚高峰拥堵指数下降35%,5处重点路段通行效率提升50%,拥堵指数明显下降。开展了全县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占道经营行为700余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起,增设机动车位283个,非机动车位651个。推进城区新村北路、双龙路断头路建设,已完成双龙路的可研批复和勘察设计,启动征拆工作。

42.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还未全部完工,黄桥镇安乐村、花园镇马家村村民用水困难问题未解决。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5年5月,洞口县黄桥镇田凼坝水厂区域供水应急保障工程完工,黄桥镇安乐村等院落用水户自来水水压均有明显的提高。优化花园镇马家村供水保障方案,结合毓兰水厂提质扩容项目,增设管网延伸至马家村,工程已开工,预计8月底可实现通水。

43.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安排专项资金29万元为水质不达标水厂配备了消毒设施设备,安排技术专家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操作培训。2024年11月对相关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水样进行采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落实水质检测常态机制,2025年已对全县千人以上万人以下水厂全覆盖检测一次,对全县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抽检25%,对全县农村千吨万人水厂水质每季度检测一次,采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44.执行“大宗食材应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采购”的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洞口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方案》,对学校大宗食材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采购招投标。加强日常配送监管,对配送企业开展了两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45.县财政挤占营改计划结余资金,用于部分食堂改造和设备购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财政已全额归垫用于各学校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等支出的营改计划结余资金。制定《洞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预算动态监控系统,强化对营改资金日常支出和结余的管理。在全县各营改校推广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全方位、全链条加强对营改资金的监管。

46.营养餐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上级有关规定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营养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开支纳入县级财政保障,2024年县财政统筹解决了2023年营改校水电煤气费用和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出台《洞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水电费、燃气燃料等费用均纳入公用经费支付范围。

47.中小学食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印发《洞口县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再次强调食品留样要求。对各中心校进行抽样检查,所有学校的留样柜均做到“双人双锁”。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对各学校大宗食材供应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

48.传统盗抢骗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对传统盗抢骗案件查办力度,2025年至今,传统盗抢骗案件破案率74.4%,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加大电诈案件打击力度,破案27起,抓获涉电诈案件嫌疑人36人。

49.政法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了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培训班,深刻剖析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体政法干警和乡镇(街道、管理区)政法武装委员进行廉政教育。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县司法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局机关干警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坚持定期与县纪委监委分析研判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了研判报告。2025年政法系统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处分人次较前4年同比下降87.25%。

(七)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基层党建虚化弱化

50.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有计划提拔重用一些敢于担当、政治素质过硬、干群公认、业绩突出的干部。2025年1至7月提拔80名,进一步使用59名,交流61名,对5名不适应岗位的干部予以调整。

51.常态化推动干部轮岗交流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洞口县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自巡视反馈问题以来,共调整股级干部270人次,任职10年以上的股(室)长做到“应调尽调”,27个县政府组成局调整股级干部206人。

52.职务职级空缺较多。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有序配齐科级领导岗位,截至2025年7月,已补配空缺科级领导岗位45个。加大乡镇公务员职级使用力度。2025年以来,共晋升乡镇公务员223人次。

53.29个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等临时机构,未经审批借调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临时机构违规借调工作人员已全部清退。印发《洞口县开展违规借调县乡工作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洞口县指挥部、工作专班管理的通知》,明确非议事协调机构的人员管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扛稳扛牢巡视整改县委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高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最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三是以最严的制度保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注重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落实巡视整改与推动洞口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洞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222553;联系信箱:洞口县大正街248号1栋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212室;电子邮箱:dkxwxszgb@163.com。

中共洞口县委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