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省洞口县新廻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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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水字[2020]134号

关于洞口县新廻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
及涉河建设管理事项的批复

洞口县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项目指挥部:
  你单位报送《关于修建洞口县新廻桥的报告》及《湖南省洞口县新廻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单《报告》)已收悉。我局于2020年9月12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专家组审查意见。编制单位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形成了《报告(审定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水利部办河湖[2020]177号《水利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和(邵水办字[2016]40号)《邵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邵阳市水利局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经复核,现对《报告(审定稿)》及涉河建设管理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洞口县新廻桥位于湖南省洞口县县城东面。西临规划中的廻龙洲公园,东临平溪风光带,为跨越平溪江(平溪江左边分叉河流、为次河)连接廻龙洲公园的一座人行桥梁。系廻龙洲公园相配套的基础设施。
新廻桥为连接县城与廻龙洲公园的重要人行桥梁。该桥既是一项人行交通工程,又增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平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及洞口县环境和文化等资源的挖掘,有利于展示城市历史和现代文化内涵。
新廻桥规划设于洞口县老罐头厂临河侧,属人口集中区。桥址处两岸地势较开阔,地质条件较好,可适宜建桥。
根据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洞口县新廻桥工程方案设计》介绍:新廻桥纵断面设计根据桥梁最高洪水位标高303.0m,以及平溪风光带规划路面标高304.8m、廻龙洲公园现有地面标高302.3m 控制进行设计。
二、总体评价及桥梁设计、建设的涉河技术要求
《报告》所采用的技术线路、工作内容及基础资料基本齐全,洪水影响评价计算方法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洪水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
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洪水影响分析计算方法,同意本次水面线推求直接采用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设计院2016年出具的《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城市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推求结果;基本同意《报告》中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结论,洞口县新廻桥的修建,对工程所在区域的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为确保桥梁和人行安全,优化设计,保证新廻桥设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T388-2011:湖南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暂行)》的要求,新廻桥要达到防洪标准为洪水频率五十年一遇,阻水率控制在不超过6%。
同时,优化设计方案,附属设施要符合《洞口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5 年修改)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所确定的县城近期防洪标准为20 年一遇洪水,远景为50年一遇洪水的规划要求。
落实与设计单位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新廻桥设计的技术洐接,新廻桥设计要达到法定涉河技术要求。
三、相关涉河管理要求
1、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要求以及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修建湖南省洞口县新廻桥。可申报发改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立项。
2、项目施工期间不得影响河道行洪,设计水位以下滩地不得设置弃渣场,不得修建阻水建筑。工程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将施工弃料等清除,确保河道的行洪安全。
3、你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含上下游及两岸)合法水事权益(含水电站、桥梁),负责解决因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
4、建设期间,严禁乱倒渣土;项目营运后严禁乱掉垃圾,注重水环境保护。
5、工程项目建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和管理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并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
6、本项目的启动和建设还需经得林业 (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环保、旅游、水土保持、财政、交通(海事)、农村农业(水产)、河长制、住建、城市综合管理、应急管理、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许可或审批同意。
7、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洞口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12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人行桥、洪水影响、涉河建设、管理
抄  报:邵阳市水利局、中共洞口县委、洞口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改革与发展局、县自然资源局、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洞口县分局、县林业局(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县财政局、交通(海事)局、农村农业(水产)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文昌街道办事处、县河长办、平溪江河长、县水保局、湖南三禹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一级事项 批准结果信息 二级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公开时限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洞口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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