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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沙镇:坚持“一二三四五” 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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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沙镇:坚持“一二三四五” 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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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污染源信息发布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高沙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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