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审批服务业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3.1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审批服务业务

3.1.1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办)

3.1.2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3.1.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增项)

3.1.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换证)

3.1.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注销)

3.1.6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3.1.7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发)

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9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7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此项不收费

咨询服务:0739-7236878

办理地点:洞口县黎园路与经开路交汇处洞口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1.1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办)

受理条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申请补办报告7、申请表。

3.1.2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受理条件:1.医疗卫生机构持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 2.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关于校验周期的要求。

所需材料:1、放射诊疗场所平面布局图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报告5、放射诊疗防护检测报告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7、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8、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或放射工作人员证9、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用品、质量控制设备、放射工作人员一览表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11、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1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证明13《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14、放射防护组织机构及其成员名单15、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16、《营业执照》。

3.1.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增项)

受理条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放射诊疗防护检测报告4、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办理授权书5、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6、放射诊疗设备清单7、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8、属配置许可管理的设备,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备案证明文件9、新、改、扩建项目,提交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1.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换证)

受理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 (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所需材料:1、相关仪器设备清单2、放射诊疗许可新办申请表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4、申请单位简介5、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证明(复印件)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7、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办理授权书。

3.1.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注销)

受理条件:一、依申请注销。 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1、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4、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5、射线装置处置情况说明6、申请注销报告7、申请表。

3.1.6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

受理条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1、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办理授权书、法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变更申请表4、公安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证照材料,或者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任命决定等证明文件(复印件)5、申请变更报告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1.7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发)

受理条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4、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办理授权书5、放射诊疗设备清单6、新、改、扩建项目,提交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7、属配置许可管理的设备,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备案证明文件8、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9、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权限内)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公开主体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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