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纠正湖南省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系统录入错误执法信息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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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应急呈〔2021〕31号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纠正湖南省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系统录入错误执法信息的请示 市应急管理局: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在湖南省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系统录入执法案件信息时,误将两个重大案件录为一般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书写的准确性,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正确性,强化文书录入工作的重要性,我局对错误录入执法案件信息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避免再次发生此项错误,同时恳请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将我县录入的两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两处错误信息分别是:1.2021年4月20日录入的“洞口县茶铺大屋采石场案”,处罚结果是罚款陆万元,应为重大案件,而录入时,误录为一般案件;2.2021年5月10日录入的“洞口县高沙小小烟花爆竹店案”,处罚结果是暂扣证件、罚款壹仟元,应为重大处罚,而录入时,误录为一般案件。 当否,请批示。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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