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领导,晚上好! 我是位新生儿的父亲,还没有给孩子上户,去派出所上户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需要提供小孩子的出生证明、大户口本、结婚证及准生证,我和我老婆是二婚,我之前和前妻有个女儿(随她母亲生活),她和前夫有生过两个孩子(孩子随前夫生活),这样我们的名下都是没有孩子,目前我们俩只有一个共同的孩子,办不了这个准生证,请问我怎样才能把孩子上好户。 谢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20-10-16 |
处理单位: | 县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20-10-2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卿青松: 你好!你的诉求件我局已收理,经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户籍专员办理反馈,现对你的诉求简要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出生登记》第十三条管理规定: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洞口县公安局 2020.10.23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