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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神人申请低保后续关题
内容: 你好,上次我有咨询过患多年精神病人可以办低保的问题,得到你们回复我去村里申请时遇到了问题。我爸因为买了烂房楼引发的精神病,村委认为曾买过这套房子觉得我爸名下有房不符合申请条件,拒绝了我们的申请。这套房子没有备案,总价17万,且土地使用权还法院冻结的,也办不到房产证。购买时还欠了10来万款。父亲精神病了8年,且没钱装修空置了好些年,直到去年我回老家来赔孩子读书才住进去。我是按大病治疗申请低保,如果因为这个房子而不符合申请条件,觉得挺可惜的。你给我的回复里只有收入低于县低标准,且患精神分裂症不就可以了吗。按村里的意思是要符合申请低保条件,必须无房无车,子女名下都不可以有房有车。是这样的吗,大病申请低保的家人都得没房住的吗,这个房子无产证的也卖不出去,不然早就缺钱花时早就卖掉了,如今成为我们申请低保的拦路虎了。想请问一下,到这一步我们该如何解决?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 2021-10-12
处理单位: 县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21-10-2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情况:

曾桂汝同志:

你好!你在网络问政提出的“父亲因为买了烂房楼而引发精神病,现患病8年,想申请低保,该如何办理”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洞民发〔2020〕110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县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肝移植、肾移植(含尿毒症)、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特大疾病,且近两年内经治疗产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1.2万元,并获得重特大病医疗救助的人员。

    如果你父亲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1.5倍(2021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65元/月),持有三级精神(或更高等级以上)残疾证,近两年内因精神病治疗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农村低保条件,应由你父亲本人(或其代理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如实完整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洞口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