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尊敬的周县长及相关领导: 您们好,辛苦了! 我是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的一名生猪养殖散户家庭的儿子,在今年夏天猪瘟传染疾病肆虐的情形下,我家养殖的生猪全部死亡,损失惨重,在此情形下我想了解国家、省、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对该类养殖户的损失有什么利民的补贴政策、规定,由于在这方面我们信息闭塞,盼您及政府相关部门能拨冗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
写 信 人: | |
写信时间: | 2019-08-27 |
处理单位: | 县畜牧局 |
处理时间: | 2019-09-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情况: | 王先生: 您好!您在县政府网领导信箱咨询养猪散户生猪死亡补贴问题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及加强对散养户病死生猪处置监管,我县出台了相关保护与补贴措施,具体补贴标准为:能繁母猪200元/头,60公斤以上的生猪100/头,60公斤以下的生猪50元/头,且必须无害化处理后才能领取。 感谢王先生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洞口县畜牧水产局 2019年9月3日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