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洞口县教科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教育科技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策、事务;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宣传、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教育书报刊发行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后勤事务服务;负责“绩效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教育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等工作;负责县教科网内容的更新,教育科技简报的编印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科技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及承办县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组织县域科技发展的政策调研,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科技政策、规章方案;提出我县有关科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科技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负责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等工作,参与和审核涉及科技全局性工作及重大活动的新闻报导;负责全县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拟定、考核工作以及省、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材料的整理与编制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执法检查,配合查处重大跨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违法行为。

(二)教育督导室

统筹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行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评估方案;依法对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省市人民政府对全县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对县内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负责拟定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

(三)政工股(洞口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负责全县教育科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退休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奖励、评审推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县直教育科技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考察、管理中心小学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局党委搞好局机关职能股室和股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县教育基金会工作。

(四)教师工作股(洞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教师的职称评审、特级教师的评审推荐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教师学历达标规划的拟订与实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含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负责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

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合格(标准化)学校建设;负责省、市示范性幼儿园、普通高中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拟订中小学招生计划;管理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初中、高中各种考务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程序中的软件设施的审核工作;负责制订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学生德育工作的措施和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少年宫的工作;组织和管理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的审批和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的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禁毒、防邪、反恐、法制安全知识、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管理中等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德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学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拟订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农科教中心工作;负责三级农校的办学和管理;负责国家及省、市级重点职高学校的建设、申报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和科技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参与教育科技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科技经费筹措、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县教育科技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工作;编制全县教育科技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科技专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学校财务及后勤事务;负责并组织全县中小学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八)安全保卫股(信访办)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科技系统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普法宣传、禁毒和邪教组织查处工作;协调法制副校长工作;协调和组织全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教科系统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教职工之间矛盾和学校与社会的矛盾的调解工作,负责中小学军训工作。

(九)学校基建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调整布局和危房改造工作;制订中小学校建设的长远规划;负责全县教科系统的基建立项,招(议)标、质量监管工作;编制工程预算,做好工程预决算审核和基建款的管理。负责参加国土、住建、城乡规划方面的有关会议和事项联系。

(十)审计股

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承担二级机构和校园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配合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的审计工作。

(十一)科技股

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研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国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县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的登记审核;负责指导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工农业科技园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编制实施全县科技开发计划,组织指导科技开发项目难题招标、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技术改造与工程项目的评估论证;组织农业新技术项目引进和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与开发;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科技推广活动;负责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条件服务平台等工作。

(十二)地震股

负责拟制和实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依法管理、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与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确认及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人民政府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重建计划的制定;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全县群测群防站、地震台(站)的监测预报和震灾预防系统,分析处理各项观测资料,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 字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