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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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阳光服务、督查督办、机要涉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教育报刊发行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会同业务股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案。
(二)教育督导室。统筹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行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评估方案;依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査、指导和评估;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人民政府对全县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对县内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负责拟定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间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
(三)政工股(洞口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高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奖励、评审推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局机关股室、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和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管理、任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县教育基金会工作。
(四)教师工作股(洞口县语言文字エ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教师的职称评审、特级教师的评审推荐工作;规划指导各級各类学校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教师学历达标规划的拟订与实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含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千教师培养、组织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负责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合格(标准化)学校建设;负责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普通高中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拟订中小学招生计划;管理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初中、高中相关考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程序中的软件设施的审核工作;负责制订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学生德育工作的措施和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少年官的工作;组织和管理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的审批和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的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禁毒、防邪、反恐、法制安全知识、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年度工作计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中等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德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学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协调农科教中心工作;负责三级农校的办学和管理;负责国家及省、市级重点职高学校的建设、申报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
(七)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参与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按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工作;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专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学校财务及后勤事务;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并组织全县中小学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八)学校基建股。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校安工程、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等项目的质量、进度管理督査工作;指导编制学校建设长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基本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报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及预决算、施工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基建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编制年度基建报表;负责指导、督査各学校建设、维修、改造(简称“基建”)及建筑物、构筑物、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査及整治工作。
(九)安全保卫股(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普法宣传、禁毒和邪教组织查处工作;协调法制副校长工作;协调和组织全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教育系统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教职工之间矛盾和学校与社会的矛盾的调解工作;负责中小学军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十)审计股。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繕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承担二级机构和校园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査;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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