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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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及领导分工

机构名称: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77号

负责人:曾刚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958

网址:https://www.dongkou.gov.cn/dkxrs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洞(回洞)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领导简介

姓名:曾刚   职务及分工: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盘工作,主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姓名:刘鸿飞职务及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工伤和失业保险、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人力资源事务、乡村振兴行业帮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局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会、纪检、妇联、共青团、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分管政工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工伤和失业保险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事务中心

姓名:尹族建职务及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禁毒、社会保障改革、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舆情监控、文明创建、驻村(结对)帮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依法行政、劳动执法监察、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法规股、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协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姓名:王嘉颖   职务及分工: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表彰奖励和重点民生实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股、工资福利股、表彰奖励和重点民生实事、养老保险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息发布、舆情监控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

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申报工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及局系统人事任免工作。

(三)法规股

负责指导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衔接工作。

(四)规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有关工作。

(五)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订全县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牵头组织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外国人(不含高端人才)来洞就业管理政策。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权限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管;参与“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的组织和推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的组织实施。

(六)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全县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邵阳市新世纪515人才工程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承办“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境)外机构在洞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的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九)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监督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省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属在洞企业和县属企业改制需由人社部门办理的相关事宜。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及部分省、市属在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参与落实有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

(十一)养老保险股

贯彻执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依据权限办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二)工伤和失业保险股

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工伤事故、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申报、调查工作;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加挂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运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表彰奖励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办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十五)社会保障信息股

负责以国家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全县“信息化人社”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县人社系统各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库建立、网络运行;负责人社系统的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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