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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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洞口县文体广新局二级单位及主要职责

(一)文物管理局

负责人:戴昌龙  电话:7226508

职责:编制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挖掘、研究、宣传等工作,审核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依法查处文物市场与文物经营单位、个人违反文物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张映中  电话:7222778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处罚。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信息网络传播中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非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和歌舞厅娱乐场所、美术品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提请文体广新局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参与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协助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负责查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文化馆

负责人:肖四平  电话:7222707

职责:编制全县群众文化活动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负责送文艺下乡活动,负责文艺业务培训,指导民间剧团文艺创作与演出,负责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工作。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图书馆

负责人:林目清  电话:7222080

职责: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负责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开展文献借阅、阅览、读者辅导、参考咨询、信息服务和用户培训工作,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开展多功能、多层次、多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做好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非遗保护中心

负责人:袁文强  电话:7221526

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的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组织全县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逐级申报工作;督促检查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举办展示、展演活动,开展推介、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管理、实物征集和数据库建设等;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业余体校

负责人:王玉堂  电话:7222349  

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开展全县业余体育训练。负责培养和向上级体校、体工队、高等院校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全县各单位培养群众体育活动骨干,努力提高社会的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蔡锷公馆管理所

负责人:欧阳小军(暂代)

职责:负责拟定洞口县蔡锷公馆保护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馆的日常养护、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馆的防洪、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负责来馆游客接待和宣传讲解等工作;负责公馆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报批;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八)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负责人:暂未安排

职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全面提升我县人民身体素质。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培养、管理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做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23个乡镇(管理区)文化站

电话:7222376

职责: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农村文艺骨干,收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社团,协助管理农村文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协助管理农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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