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镇关于巩固强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我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细查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处置一批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我镇“十年禁渔”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面开展禁渔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城镇主要的市场,码头和人员集中区域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利用农村“村村响”宣传禁渔意义,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兑现有奖承诺,加强与热心市民及民间组织的交流沟通,引导他们积极、正确的配合执法机构工作,共同参与到“十年禁捕”工作中来。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生产性垂钓等非法作业方式。
(三)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
(四)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规范保留船舶管理。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下水航行和停靠,对查获的“三无”船舶,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加强保留船舶的标识管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度,确保使用规范和安全。
(五)重点整治燕岭、木井有通行需求的商货船携带网具渔具行为。加强商货船领域的禁渔宣传教育,严查商货船携带网具行为,严查商货船出租、出借用于捕捞、垂钓行为,严厉打击商货船非法捕捞行为。
三、组织实施
成立花园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周萍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兰健、罗勇、派出所所长尹洪治同志为副组长,镇执法大队、派出所、市监所、农综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捕办),兰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鑫、刘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全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是稳定“十年禁渔”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各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在镇禁捕办的统一指挥下,按职能制定本系统的打击涉渔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分工协作,形成联动合力。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涉渔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立案侦查,对暴力抗法等阻扰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因涉渔违法行为滋生的涉黑涉恶势力。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及时清理整治网络涉渔违法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商货船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力度。
(三)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各部门在禁捕办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工作,形成执法闭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健全非法渔获物、非法渔具等违法证据鉴定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果,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禁捕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执法保障,建立长效机制。镇财政要安排专项执法经费。做好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构建执法长效机制,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洞口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