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洞口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地址:洞口雪峰西路278号

负责人:袁玉辉

  编:422300

话:0739-7131662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协调衔接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全县铁路、民航、邮政发展规划论证和相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监督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码头、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工作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水上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和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国省道路、水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