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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洞口县气象局

机构地址:洞口文昌街道桔城路533号

负责人:付昭光

  编:422300

话:0739-722819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资料探测、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专业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负责管理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接受市气象局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