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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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情况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洞口县司法局  

机构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龙安北路1号

    编:422300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7月1日起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话:0739-7222434

   真:0739-7222434

   箱:dksfjbgs@163.com

   站:http://www.dongkou.gov.cn/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情况

一、职能介绍: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以及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对县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洞口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查工作,参与并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争议解决等工作。负责对县政府交予审查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市政府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受县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拟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法治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王立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盘工作,办公电话:7238930。

肖海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办公电话:7201022。

邓长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秘书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计划财务股。办公电话:7159818。

张  斌:党组成员、政工主任,分管:政工室(警务室)。办公电话:7238938。

肖贻德:原党组成员,工作职责:负责涉外公证工作。办公电话:7222090。

  君:原工会主席,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7238051。

三、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邓集洋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22434

2)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人:袁芳

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932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人:杨冬梅

职能: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22985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人:杨相品

职能: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办公地址:安北路1号,电话:7238057

5)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

 负责人:王旭平

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电话:7238067

6)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王周黄

负责人: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936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向君

职能: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051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人:张茜

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24348

9)律师工作股

负责人:刘兴杰

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09616

10)装备财务保障

负责人:胡艳霞

职能:负责编制上级和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和司法所的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937

11)政工室

负责人:张斌

职能: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组织、人事、工青妇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938

(12)依法治县秘书股

负责人:尹婷

职能: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办公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38057

四、二级机构

洞口县公证处

负责人:王旭平

职能: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证员资格和公证员执业申请的审查报批及执业公证员的年审注册的审查报批;负责审阅、审批有关公证文书,严把公证质量关;负责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十一项公证事项。即: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负责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事。即: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办理县委、县政府及县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龙安北路1号,电话:72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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