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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邵阳市洞口毓兰镇毓兰村

负责人:谢三军

  编:422308

话:0739-7280101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 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 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 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 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 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 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 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 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 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民生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 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 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 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 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  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 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