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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洞口县岩山镇

机构地址:洞口岩山镇菱角村

负责人:肖军民

  编:422300

话:0739-7922789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镇域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统筹推进全镇各项工作。

2.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推进农业现代化、乡村产业发展,扶持辖区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分析全镇经济运行数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3.统筹镇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负责集镇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集镇秩序,提升集镇功能。

4.落实社会保障与民生服务政策,负责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劳务输出服务,推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扩面与待遇落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

5.负责全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协调推进中小学、卫生院(室)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健康体检、科普宣传等活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6.承担镇域社会治理职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7.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治理等工作,保护耕地、林地、水资源,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8.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生育政策,提供优生优育、妇幼健康服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维护人口均衡发展。

9.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10.负责镇属事业单位、村级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