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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政策解读

为帮助公众、行政相对人及执法人员准确理解与适用《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文原因

制定《规则》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需要:

1. 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省委巡视反馈指出我县规划领域部分处罚存在“厚此薄彼、随意性大”的问题。制定《规则》是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确保问题销号的具体举措。

2. 解决执法现实问题。以往由于缺乏统一的裁量标准,不同案件之间可能出现处罚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影响执法公平。需要一把“尺子”量到底。

3. 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将法律、法规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加以细化、量化,从制度上防止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文过程

制定过程严格遵循了规范性文件程序:

集体研究:2026年2月12日,城管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通过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2月10日至3月11日,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2026年3月20日,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领导,以及专家、开发商代表、群众代表召开论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三、《规则》的适用范围和主要目的

《规则》适用于洞口县县城开发边界范围内,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的规划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规则》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行为,实现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障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规则》的核心内容

《规则》主要建立了以下四项制度:

1. 裁量规则分级分类制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将违法行为划分为不同档次,并明确每一档次对应的处罚种类和具体罚款幅度。执法人员必须“对号入座”,不得随意增减。

2. 处罚情形细化制度。明确规定了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3. 裁量程序规范制度。要求行政处罚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大复杂案件须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说明适用裁量规则的理由,做到“说理式执法”。

4. 监督与纠错制度。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裁量权适用是否准确。将裁量规则执行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对滥用裁量权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群众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局执法人员在规划领域行政处罚中存在未按《规则》裁量、随意处罚等情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拨打我局监督电话:0739-7230218

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留言

直接到我局法制教育股(地址:文昌街道双洲路15号城管局)反映

我局将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并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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